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企業法律實務》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三、案例分析題(共25題,每題2分。由單選和多選組成。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一)乙是西城區的銷售商,因資金周轉困難,便從同區的甲處借了80萬元人民幣,并購進了一批貨,隨后銷售給了位于東城區的丙,約定價款為100萬元人民幣。乙與丙約定的合同履行地在西城區;但丙未付款。后來,甲要求乙還錢,乙說因為丙沒有支付貨款,所以無力償還。鑒于此,甲欲直接起訴丙,要求其支付80萬元。
請依次回答61~65題。
61.如果甲對丙提起訴訟,法院在下列()情形下不應當受理。
A.甲對乙的債權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訴
C.乙不愿意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主張對丙的到期債權
D.甲以乙的名義起訴
62.假設法院受理甲對丙提起的訴訟,下列關于乙的訴訟地位表述正確的是()。
A.乙在訴訟中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B.乙在訴訟中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如果參加訴訟,就處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訴訟中處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63.在代位權訴訟中,關于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B.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C.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用由次債務人負擔
D.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64.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訴訟前,已經向乙提起了要求返還借款的訴訟,在甲對乙提起的訴訟裁決發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對甲與丙之間的訴訟應當做()處理。
A.延期審理
B.中止該訴訟
C.終結該訴訟
D.繼續訴訟,作出判決
65.法院如果判決丙支付貨款,那么以下做法正確的是:()。
A.判決丙直接將貨款100萬元交付給甲,甲扣除80萬元及利息后,將余下的錢支付給乙
B.判決丙直接將貨款100萬元交付給乙,乙將80萬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給甲
C.判決丙直接將80萬元及利息支付給甲,并將剩下的20萬元貨款支付給乙
D.判決丙將80萬元及利息支付給甲
(二)
2007年1月甲公司的高級工程師乙研制出一種節能裝置,完成了該公司的技術攻堅課題,并達到國際領先水平。2007年2月甲公司將該裝置樣品提供給我國政府承認的某國際技術展覽會展出。同年3月,乙未經單位同意,在向某國外雜志的投稿論文中透露了該裝置的核心技術,該雜志將論文全文刊載,引起甲公司不滿。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該雜志的報道很快研制了樣品,并做好了批量生產的必要準備。甲公司于2007年7月向我國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書。2007年12月丁公司也根據該雜志開始生產該節能裝置。2010年5月7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甲公司發明專利,2010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分別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請回答下列66~70題。
66.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樣品,丁公司已開始生產的情況下,甲公司的發明為什么仍因具有新穎性而被授予專利權()。
A.因該發明在申請日前未在國內公開
B.因該發明在申請Et前未在國際上公開使用
C.因該發明的核心技術未經甲公司同意而被在論文中被透露
D.因該發明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67.有關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甲公司有權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B.甲公司有權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無權要求賠償損失
C.甲公司無權要求,因丙公司有權在2010年5月7日前制造該專利產品
D.甲公司無權要求,因丙公司有權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該專利產品
68.丁公司實施甲公司發明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A.構成侵權行為
B.不構成侵權行為
C.2010年5月7日后的實施行為構成侵權行為
D.2010年7月后的實施行為構成侵權行為
69.甲公司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采取()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A.申請訴前禁令
B.申請訴前先予執行
C.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D.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70.如果某商場2010年春節正銷售從正規渠道購進的含有丁公司生產的節能裝置的空調,并且不知丁公司與甲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爭議。則關于該商場的行為,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不構成侵權,但應當停止銷售
B.善意銷售,不構成侵權
C.構成侵權,應停止銷售,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D.構成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答案:
61.ABD。解析:債權人代位權是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因此需以自己名義起訴;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針對的是債務人不行使到期債權的消極行為;債權人代位權在內容上是為了保全債權,只有債務人對債權人構成履行遲延,債權人才能行使代位權。債權人提起代位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東城法院)管轄。
62.B。解析: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原告和被告所爭議的訴訟標有獨立的請求權,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僅與他人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63.ABCD。解析: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64.B。解析: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受理。受理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在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訴訟裁決發生法律效力以前,應當中止代位權訴訟。
65.D。解析: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次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在同等數額內,其對于債務人的債務清結完畢。
66.C。解析:《專利法》第24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③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因此,C項正確。
67.D。解析:《專利法》第69條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68.C。解析:甲公司從2010年5月7日起取得專利權。丁公司在甲公司專利申請日后才做利用該技術的準備,因此不受《專利法》第69條的豁免;從甲公司取得專利權后,繼續利用該技術的活動構成侵權。
69.AD。解析:《專利法》第66條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根據該法第67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甲公司可以在起訴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70.C。解析:《專利法》第70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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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