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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真題精選及解析33

發表時間:2013/5/15 14:38:27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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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5周歲)先后與乙(15周歲)盜竊他人的財物折價1萬余元;與丙(18周歲)敲詐他人財物5000余元后又將之殺害;與丁(13周歲)搶劫他人財物l500余元。

請分析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2005年案例分析第87題)

13.甲的行為構成( )。

A.盜竊罪

B.敲詐勒索罪

C.故意殺人罪

D.搶劫罪

13.正確答案:CD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題中,甲作為已滿14周歲未滿l6周歲的人,只應對其實施的故事殺人罪和搶劫罪承擔刑事責任。

(2005年案例分析第88題)

14.對丙的行為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

A.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B.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C.以敲詐勒索罪與故意殺人罪兩罪實行數罪并罰

D.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4.正確答案:ABC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根據我國《刑法》第l7條第l、3款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年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本題中,丙已滿十八周歲,應當對其實施的行為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在本案中,丙先后實施了敲詐勒索和故意殺人行為,應承擔敲詐勒索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兩罪應當數罪并罰。

(2005年案例分析第89題)

15.對乙、丁的行為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

A.乙構成盜竊罪

B.乙不構成盜竊罪

C.丁構成搶劫罪

D.丁不構成搶劫罪

15.正確答案:BD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刑事責任年齡。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本題中,乙不滿十六周歲,對其實施的盜竊行為無須承擔刑事責任。丁不滿十四周歲對其實施的搶劫行為,也不應承擔刑事責任。故選項BD是正確的。

(2005年案例分析第90題)

16.本案中,屬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與乙構成盜竊罪的共同犯罪

B.甲與丙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共同犯罪

C.甲與丙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與丁構成搶劫罪的共同犯罪

16.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共同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5條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因此,各犯罪人之間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須各個犯罪人的行為都成立故意犯罪,并且各個犯罪人之問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犯罪行為,否則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于乙無須對盜竊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丙無須對其敲詐勒索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丁無須對其搶劫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甲與這些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只有丙應對其故意殺人罪承擔刑事責任,因此甲與丙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

(2008年單項選擇第24題)

1.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甲提起公訴,如果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甲的行為屬于普通的暴力侮辱案件,人民法院應當( )。

A.裁定駁回起訴

B.裁定終止審理

C.徑行作出無罪判決

D.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決

1.正確答案:D

真題解析:本題考核的考點是人民法院裁判的類型。本題中,對于甲的行為,人民檢察院是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但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甲的行為構成侮辱罪。對于這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因此,本題中,人民法院對甲的行為可以侮辱罪作出有罪判決。

(2008年單項選擇第25題)

2.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如果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情節嚴重的,最多可處以( )元的罰款。

A.1000

B.1500

C.2000

D.3000

2. 正確答案:A

真題解析:本題考核的考點是法院對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的處罰。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析》第184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合議庭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對于違反法庭秩序情節較輕的,應當當庭警告制止并進行訓誡;(二)對于不聽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強行帶出法庭;(三)對于違反法庭秩序情節嚴重的,經報請院長批準后,對行為人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四)對于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梢姡ㄔ河袡嗯刑幍牧P款最高額是1000元,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2008年單項選擇第25題)

3.被告人甲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但由于發生地震麗錯過了上訴期限,甲如果想繼續上訴,應當在障礙消除后( )日以內提出申請。

A.3

B.5

C.7

D.10

3. 正確答案:B

真題解析:本題考核的考點是刑事訴訟期間的中止。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麗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五日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本題中,甲由于發生地震而錯過了上訴期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甲可以在障礙消除后的5日內繼續上訴。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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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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