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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業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第五章:犯罪

發表時間:2012/3/12 9:44:49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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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

一、犯罪

1、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犯罪概念具有三個基本特征:

第一 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第二 刑事違法性

第三 應受刑罰處罰性

二、犯罪的構成

1、犯罪構成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構成是指刑法所規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主、客觀要件的總和。

犯罪構成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犯罪構成要件具有法定性;

第二、犯罪構成是一系列主客觀要件的有機統一;

第三、犯罪構成要件是嚴重社會危害性的具體化。

2、犯罪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

(2)犯罪客觀要件

(3)犯罪主體要件、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的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考題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 )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006年)

A.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B.販賣毒品

C.搶劫

D.綁架

答案:ABC

考題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在處罰時( )。(2006年)

A.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C.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答案:D

(4)犯罪主觀要件

犯罪主觀要件包括犯罪的故意、過失、目的

三、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1、正當防衛

2、緊急避險

結合輔導教材和刑法第二十、二十一條了解構成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概念和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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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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