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為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綜合法律知識》的章節考點,希望對您備考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
第八節 世界貿易組織
一、世界貿易組織的組織機構
1、世界貿易組織最高級別的機構是部長級會議,由所有成員組成,至少每兩年舉行一次。部長級會議是世界貿易組織各項事務的最高決策機構。04 07
2、部長級會議閉會期間,總理事會執行部長級會議的職能。總理事會的兩個主要職能,是作為爭端解決機構和貿易政策審議機構進行工作。世界貿易組織設立秘書處,由總干事領導。09
例題:世界貿易組織最高決策機構是世界貿易組織( )。
A.董事會
B.總理事會
C.部長級會議
D.秘書處總干事
答案:C
二、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
1、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分為兩種:
(1)創始成員;
(2)加入成員。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申請者,可以是主權國家,也可以是有獨立外貿政策權的單獨關稅區。
2、加人的決定應由部長級會議做出。部長級會議應按照加入的條件經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2/3的多數通過予以批準。
3、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有權退出該組織,這種退出必須適用于所有的多邊貿易協定和《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并且在提出退出申請的6個月后才能生效。
三、世界貿易組織的決策方式
1、根據上述規定,世界貿易組織的決策,采用協商一致共識和投票表決兩種方式。04 07
2、協商一致共識方式的含義是,出席會議的成員均沒有正式提出反對,則被認為該機構對所議事項做出了協商一致的共識決定。在不能使用協商一致共識方式做出決定時,使用投票方式做出決定。
3、投票決策方式是多數決定的方式。多數的比例,按照決策事項有所不同。《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及其附件對采用3/4多數(例如:對該協定的解釋必須獲得3/4成員的多數支持投票)、2/3多數的事項做出了列舉規定。這些列舉規定以外的事項采用簡單多數方式。
四、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
1、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特點是:統一性、效率性、強制性。
2、爭端解決的程序
(1)磋商。磋商是申請專家組的前提條件。但磋商事項以及磋商的充分性,與設立專家組的申請及專家組將作出的裁定沒有關系。磋商僅僅是一種程序性要求。但很多爭端通過磋商程序得以解決,磋商是爭端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2)專家組的審查和結論。爭端解決的期限,從專家組設立到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專家組報告一般不超過9個月;如果啟動了上訴程序,該期限可以延長到12個月。07 08
(3)上訴機構的審查、裁定。
上訴的范圍僅限于專家小組報告涉及的法律問題和專家組作出的法律解釋。上訴機構的審議一般不超過60日,最長90日。
3、世界貿易組織沒有執行機構,如果發生爭端首先要靠自愿來解決。如果裁定敗訴的一方不自愿履行,勝訴的一方可以向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請要求授權進行報復和交叉報復。
例題: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的期限,從專家組設立到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專家組報告一般不超過( )個月。
A.3 B.6 C.9 D.12
答案:C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培訓 考試教材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