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業秘密法律實務
商業秘密的概念與特點:
商業秘密具有以下特點:秘密性、保密性、價值性、合法性、保護期限的不確定性、可復制性。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
商業秘密的條件:企業應確保該信息具有秘密性;企業應確保該信息具有實用性和價值性;企業應確保該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商業秘密的保護: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上述違法行為,而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企業在進行商業秘密自我保護應注意的問題:避免在發表論文和著作的過程中外泄商業秘密;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在商業秘密實施許可中特別要重視商業秘密的保密.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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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