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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業法律實務》教材解讀與例題解析四(3)

發表時間:2012/9/4 10:17:29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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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為了考生更好的復習2012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實務講義資料,希望幫助您更好的準備考試!

 第三節 合同管理

一、概述

企業合同管理的具體職能,一般包括決策、計劃、組織、協調、監督、教育培訓、獎懲等方面。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的時候,要遵守依法管理、預防為主以及法律審查與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

建立企業合同管理組織體系,應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分類審查、歸口把關”的原則建立和設定職能。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和企業各業務部門合同管理人員。

三、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2.合同分類專項管理制度

3.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

4.合同臺帳及統計報表制度

合同臺賬主要有:合同簽訂履行情況臺賬、合同變更解除臺賬、違約合同登記臺賬等。

合同統計報表主要有:合同執行情況進度表、合同簽訂情況進度表、年度或季度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匯總表等。

四、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一)合同訂立管理

要約:1.要約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可以向特定人發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發出。

2.要約邀請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不屬于訂立合同的行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性質為要約邀請。但若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的規定,如懸賞廣告,則視為要約。

解釋:要約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條款(如數量、價款),則屬于要約邀請。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7月1日通過報紙發布廣告,稱其有某型號的電腦出售,每臺售價8000元,隨到隨購,數量不限,廣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攜帶金額16萬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購買電腦,但甲公司稱廣告所述電腦已全部售完。乙公司為此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的廣告不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D.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答疑編號410040501]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廣告內容具體確定,表達出訂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經承諾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項基本條款,屬于向不特定的人發出的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是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且符合要約的要求,構成承諾。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要約的生效時間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4.要約的撤回

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即:要約在發出后、生效前,要約人可以撤回要約。

5.要約撤銷

在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承諾前,要約人可以撤銷要約。但《合同法》規定,下列情形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2)要約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得撤銷;(3)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6.要約的失效

(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要約失效的情形包括( )。(2009年)

A.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B.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C.要約人依法撤回要約

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變更

[答疑編號410040502]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考察的知識點主要是要約失效的情形。要約的失效,是指要約喪失法律效力,要約人與受要約人均不再受其約束。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失效有如下幾種情形:(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據此,A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符合題意;B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也符合題意;C要約人依法撤回要約不符合要去,應該是“撤銷”要約,因為撤回的目是不使要約生效,而撤銷的目的是使已生效要約失效,是兩個概念;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變更,不符合題意,應該是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承諾:1.承諾期限。

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2.承諾的生效時間。

承諾自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自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例題·多選題】甲公司向乙自行車公司發函稱:“我公司欲購買貴公司生產的天馬牌28式自行車100輛,單價1000元/輛,貨到付款。”第二天乙自行車公司即向甲公司發出貨物。對此,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有( )。(2008年)

A.甲公司發函的行為是要約邀請

B.乙公司發貨的行為不構成承諾,因為承諾須以通知的方式發出

C.乙公司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到達甲公司時承諾生效

D.乙公司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發出時承諾生效

[答疑編號410040503]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因此,甲公司行為屬于要約。承諾應當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承諾的除外。甲公司在要約中提出“貨到付款”,因此,乙公司的地為屬于要約。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了承諾的行為時生效,因此,C項正確不當選,本題的答案是ABD。

【例題·單選題】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機短信形式向乙發出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的要約,乙于當日回短信同意要約。但由于“五一”期間短信系統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個人原因于5月8日才閱讀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復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間買賣合同的成立時間是( )。

A.2007年4月30日 B.2007年5且3日

C.2007年5月8日  D.2007年5月9日

[答疑編號410040504]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自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采取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本題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諾短信,此時合同成立,本題正確答案應選B。

3.承諾的撤回

承諾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諾。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4.承諾的遲延與遲到

(1)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為遲延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遲延承諾應視為新要約。

(2)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為遲到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遲到承諾為有效承諾。

5.承諾內容

(1))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視為新要約。

(2)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提示: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內容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例題·單選題】北京公司于2005年8月7日(當日的郵戳)以平信的方式向深圳公司發出要約,欲以某一價格出售一定數量的服裝給深圳公司,并言明深圳公司在10日內答復有效。信內未載明日期。深圳公司于8月10日收到該信,因此時深圳公司在與另一家公司磋商合同事宜,至8月19日磋商失敗才急忙向北京公司傳真發出承諾的通知。北京公司在收到傳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雙方對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深圳公司的通知為有效承諾,因其未過承諾期限

B.深圳公司的通知為有效承諾,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C.深圳公司的通知為新要約,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視為承諾,故合同成立

D.深圳公司的通知為新要約,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答疑編號410040505]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故本題中承諾期限自2005年8月7日開始計算,深圳公司8月19日才向北京公司傳真發出承諾的通知,為遲延的承諾,應當視為新要約,對于新要約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

【例題·多選題】下列情形中不屬于承諾的是( )。

A.甲向乙發出要約,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條件

B.甲向乙發出要約,乙考慮后向丙表示接受甲的條件

C.甲向乙發出要約,要求7日內給予答復,過期視為承諾,乙未按期答復

D.甲根據乙出版社在報紙上所作的含有價格、出版時間、付款方式及“款到即寄書”等內容的廣告,向乙出版社匯款購買某種圖書若干

[答疑編號410040506]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要約人與受要約人是特定的,根據合同相對性,排除AB項。在承諾期內未作表示的承諾失效,排除C項。D項甲根據乙出版社在報紙上所作的含有價格、出版時間、付款方式及“款到即寄書”等內容的廣告,向乙出版社匯款購買某種圖書若干的情形屬于承諾。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

(二)合同履行管理(P183)

1.約定不明的處理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費用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允;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5)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合同的履行規則

①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②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相對性)。

(2)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有瑕疵的,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例題·單選題】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丙承擔違約責任。法院應判決( )。(2009年)

A.乙承擔違約責任

B.丙承擔違約責任

C.乙、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

D.乙、丙分擔違約責任

[答疑編號410040507]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基于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即合同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只能存續于當事人之間,第三人代替履行成為履行主體,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為合同一方當事人,因此如果第三人出現違約情況,則違約責任應由合同當事人即原債務人來承擔。因此,正確答案應為A由乙承擔違約責任,其他選項都是錯誤的。

3.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且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一方當事人在他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拒絕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的權利。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乙公司簽訂一化工原料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賣給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單價為0.6元/公斤、雙方對履行順序未作約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應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現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請求,則乙公司( )。(2009年)

A.不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須給付全部價款

B.就已給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價款不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就未給付部分則可

C.可以就全部價款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D.可以主張甲公司履行不完全,從而解除合同

[答疑編號410040508]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考察的知識點主要是合同法上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條件。本案中,甲乙兩公司未就買賣合同中的雙方義務(甲方交付貨物、乙方支付價款)的履行順序予以約定,而甲方已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貨款,要判斷的是乙公司是否還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及其范圍。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之前,有權拒絕另一方的履行要求。根據該規定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則,同時履行抗辯權只能針對對方未履行的部分,而不能針對對方全部合同義務,具體到本案中,乙方只能就甲方尚未交付的500公斤原料行使不付款的同時履行抗辯權,而對于已經交付的部分,不再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而應該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付款。由此,正確選項應是B,A和C都與此相悖,而D選項(主張甲公司履行不完全、可解除合同),在本案中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如針對部分履行而主張解除合同,應當是債權人能證明部分履行構成了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否則一般不會就部分履行主張解除合同。

4.先履行抗辯權

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西服價款總值為9萬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預先支付貨款6萬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內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未按合同約定預先支付貨款6萬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權利是( )。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先履行抗辯權

C.不安抗辯權

D.撤銷權

[答疑編號410040509]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即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5.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④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提示:當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例題·多選題】甲公司與乙公司于2006年4月簽訂買賣20臺電腦的合同,約定8月甲公司發貨,乙公司受到電腦后15日內付款。7月底,甲公司有確切證據證明乙公司有破產的可能,此時甲公司享有的權利是( )。(2009年)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中止履行

C.不安抗辯權

D.終止履行

[答疑編號410040510]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考察的知識點是不安抗辯權及其救濟。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并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在本案中,甲乙兩公司在合同中約定:甲公司先發貨,乙公司收貨后15日內付款。甲公司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證明乙公司有破產的可能,此時甲公司應享有不安抗辯權,并在乙方沒有履行或者未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此處的擔保是指使甲方相信有履約能力的各種擔保形式,并非完全指擔保法意義上的擔保。此外,中止履行和終止履行是兩個概念,前者在中止障礙消失后,應恢復履行;后者則意味著無需再履行。綜上本題的正確選項應是BC,即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辯權、可中止履行。

6.中止履行、提前履行與部分履行

(1)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2)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3)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三)合同變更和轉讓管理

1.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同時取得與主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如抵押權、質權)。

3.債務人接到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如債權無效)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5.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

(1)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2)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的法人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例題·多選題】2006年3月,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公司應在當年5月底供應甲公司50臺電視,甲公司在驗收合格后10日內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辦理了注銷登記。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約定來乙公司提貨,方得知上述事實,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簽,與己無關為由加以拒絕。甲公司遂以丙公司為被告訴至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應當承擔乙公司的債權債務

B.丙公司可以不承擔乙公司的債權債務

C.丙公司應按照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的約定向甲公司交付貨物

D.甲公司應按照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的約定向丙公司交付貨款

[答疑編號410040601]

『正確答案』ACD

(四)合同終止管理

1.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的情形: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了合同解除的事由,當該事由出現的時候,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當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事由出現之后,一方當事人就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提示:合同解除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要求賠償損失。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2008年)

A.不可抗力

B.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C.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答疑編號410040602]

『正確答案』BCD

【例題·單選題】甲與乙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將其收藏的一幅名畫以20萬元賣給乙。其后,甲將其對乙的20萬元債權轉讓給丙并通知了乙。甲將名畫依約交付給乙前,該畫因不可抗力滅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有( )。

A.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并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B.乙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C.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D.乙不得對甲主張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答疑編號410040603]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債權人甲轉讓權利的,債務人乙對讓與人甲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丙主張。因此,乙有權拒絕丙的給付請求。

【例題·多選題】某熱電廠從某煤礦購煤200噸,約定交貨期限為2008年9月30日,付款期限為2008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礦交付200噸煤,熱電廠經檢驗發現煤的含硫量遠遠超過約定標準,根據政府規定不能在該廠區燃燒。基于上述情況,熱電廠的下列主張中,有法律依據的是( )。

A.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B.要求煤礦承擔違約責任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解除合同

[答疑編號410040604]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1)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在本題中,熱電廠作為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選項,故A正確;C錯誤;(2)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選項B正確;(3)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質量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選項D正確。

3.抵銷

(1)、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張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2)協議抵消:是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予以抵消。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兩份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應50噸面粉,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磨面機器一套。至合同履行期,甲公司不愿履行合同,提出雙方相互抵銷,乙公司不同意抵銷。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雙方債權債務( )。

A.可以抵銷

B.混同

C.不可以抵銷

D.等價部分抵銷

[答疑編號410040605]

『正確答案』C

4.提存

(1)《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①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②債權人下落不明;③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2)提存的法律效力

①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②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

③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3)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歸國家所有。

5.免除與混同

【例題·單選題】甲和乙之間有借貸關系,后二人結婚。此時,甲、乙之間的債權債務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滅?( )

A.因混同而消滅 B.因混合而消滅

C.因結婚而消滅 D.因免除而消滅

[答疑編號410040606]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債的消滅的原因主要有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合同解除等。混合是添附的一種,是物權取得和消滅的原因,不是債的消滅原因;結婚也不當然消滅夫妻婚前互負的債務。結婚也不會導致債權債務同歸一人,夫妻的人格并未完全相互吸收。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會導致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有( )。(2009年)

A.債務人甲公司歸還了欠乙公司的9萬元

B.甲欠自己弟弟乙5萬元,不久后乙因病去世,甲是乙的唯一合法繼承人

C.甲公司免除了乙公司所欠的3萬元借款

D.甲償還欠乙的兩輛摩托車,但乙在外地出差無法接受,于是甲將摩托車放在乙的樓下,結果摩托車被盜

[答疑編號410040607]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A甲公司歸還了欠乙公司的9萬元,屬于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B屬于債權債務屬于一人即混同,甲作為債務人、同時繼承了弟弟乙的債權,因此合同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C屬于債務人免除債務;D因為不符合法定提存規定,因此不構成提存,不能免除其繼續履行債務的義務;正確答案為ABC。

五、企業合同管理的監督檢查

(一)企業合同監督檢查的內容

1.按照檢查主體的不同,企業合同監督檢查分為企業領導的監督檢查、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群眾的監督檢查,其中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是基本形式。

2.按照監督檢查內容的不同,可分為一般監督檢查和特別監督檢查。

3.按照監督檢查的時間不同,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種形式。

企業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對合同法及有關合同法規、規章在企業中貫徹執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的合同行為及時制止、糾正,以保證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2)對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制度的行為及時制止、糾正,并嚴格考核,對合同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完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

(3)對簽訂、履行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提高合同履約率。

(4)對合同糾紛的解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企業合同管理監督檢查的方式

1.定期性監督檢查;

2.不定期性監督檢查。

(三)企業合同管理監督檢查的特點

1.監督檢查主體的特定性

2.監督檢查對象的集中性

3.監督檢查內容的廣泛性

4.監督檢查目的的多面性

5.監督檢查時間的靈活性

(四)企業合同管理監督檢查的作用

1.預防作用;2.補救作用;3.改進作用;4.評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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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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