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為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經濟民商法》知識點,希望對您備考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
第六節 公司債券
一、公司債券的概念與特征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債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公司債券由公司依法定條件和程序發行;
第二,公司債券是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三,公司債券是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所產生的債務。
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考生請注意,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
第一,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第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狀態的;
第三,違反法律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的。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按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四、公司債券的轉讓
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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