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法律實務》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第十八講 辦理民商事仲裁事務(二)
六、仲裁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
申請,是指一方當事人依據仲裁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請求對發生的爭議進行裁決的行為。
1、申請仲裁的條件(------考)
第一,有仲裁協議
第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第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
2、仲裁申請書
3、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后5日內,如果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
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經過審查,作出予以受理的決定后,產生的法律后果為:
第一,仲裁委員會取得了對爭議案件的仲裁權
第二,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取得了仲裁當事人的資格
(二)審理與裁決
仲裁審理,是指仲裁庭依法組成后,按照仲裁法及仲裁規則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并提交仲裁的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仲裁裁決的活動。
(三)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由仲裁委員會將財產保全申請提交給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爭議標的或者當事人財產采取一定的強制措施。
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在仲裁中,財產保全必須經當事人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將財產保全申請提交給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定。
七、仲裁裁決的執行
(一)仲裁裁決執行的特點
仲裁裁決的執行,是指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運用國家強制力,強制依據生效仲裁裁決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履行其實體義務,以實現權利人實體權利的行為。
強制執行具有的特征為:
第一,執行根據的有效性
第二,執行主體的特定性
第三,執行手段的強制性
第四,執行過程的程序性
(二)仲裁裁決執行的條件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申請強制執行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申請人必須是仲裁裁決書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申請必須要有執行根據
第三,仲裁裁決書必須具有給付內容
第四,必須是義務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書中所確定的實體義務
第五,申請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個人的為1年,雙方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
第六,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以及相關的文件
第七,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書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文件和證件
(三)仲裁裁決的執行管轄
發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機構制作的法律文書,包括仲裁裁決書和仲裁調解書的執行,由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在具體發生執行管轄爭議時,按照下面原則來處理:
第一,以最先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移送和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
第三,協商和指定解決管轄爭議
八、人民法院對仲裁的監督
(一)仲裁裁決的撤銷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是指當仲裁裁決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人民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的行為。
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主體
申請主體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2、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期間
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3、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管轄
當事人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4、申請撤銷的理由
第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第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第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第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第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第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七,如果人民法院在審查過程中,認為仲裁裁決違背了社會公共利益,也可以予以撤銷
5、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
6、裁定撤銷
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一經作出,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也不能申請復議。!!!!!
(二)不予執行
不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被執行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具有法定不予執行的情況時,經過審查核實并裁定不予執行的行為。
1、對國內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情形
第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第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第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第四,認定的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第五,適用法律錯誤的
第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2、對涉外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情形
第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第二,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
第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
第四,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序
第一,被申請人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人民法院應依法組成合議庭對申請進行核查
第三,對被申請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作出處理: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后,當事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三)撤銷和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區別
第一,撤銷和不予執行國內仲裁的法定情形不同:(不予執行范圍廣泛)
第二,申請的主體不同(撤銷:權利人+義務人,不予執行:義務人)
第三,申請的時間不同(撤銷:裁決之日起6個月,不予執行:執行開始至結束之前)
第四,管轄的法院不同(撤銷: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不予執行:受理仲裁裁決執行的人民法院)
第五,人民法院的處理不同(撤銷:人民法院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不予執行:裁定是否不予執行就可)
九、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一)社愛仲裁機構
涉外仲裁機構由中國國際商會組織設立,我國的涉外仲裁機構有兩個:一個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一個是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二)涉外仲裁協議
(三)涉外仲裁程序
(四)涉外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
1、涉外仲裁裁決在中國境內的執行
對于涉外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其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注意不
是基層!!!)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期限是,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個人的為1年,雙方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
(五)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
十、企業法律顧問如何辦理仲裁案件
第一,運用仲裁,解決糾紛
第二,收集證據,積極應對
第三,對裁決結果的處理
一、全球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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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