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經濟民商法》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2008年多項選擇第50題)
4.關于公司董事長的產生,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可以依章程由大股東直接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B.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可以由大股東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4.正確答案:ABC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是在董事會的有關規定。《公司法》第38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第45條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故A正確;第68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行使職權。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故B正確;第110條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故C正確。
(2007年多項選擇第46題)
5.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的法定發行條件有( )。
A.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B.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C.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債券1年的利息
D.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正確答案:B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公司債券的法定發行條件。根據《證券法》第1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于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2007年多項選擇第47題)
6.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
A.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數為15人,董事人數減少到11人時
B.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東請求時
C.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D.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6.正確答案: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定事由。根據《公司法》第101條規定,“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2007年多項選擇第48題)
7.某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醫療器械,總資產1000萬元,總負債200萬元。公司股東會作出的下列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投資100萬元,與乙公司組成普通合伙企業
B.向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50萬元
C.發行100萬元公司債券
D.減少注冊資本50萬元
7.正確答案:AC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定的合法性。根據《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選項A投資100萬元,同乙公司組成相互承擔連帶責任的普通合伙企業,不符合法律規定。選項B向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第1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該有限公司凈資產800萬元,不符合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故選項C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第38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減少注冊資本屬于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會職權,故D項符合法律規定。但應當說明的是,選項D并不嚴密,因為題干并沒有說明該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并不是一個概念,如果本題中的公司注冊資本金減少50萬元,導致其注冊資本金不符合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金時,則公司決議是不合法的。
(2007年多項選擇第49題)
8.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會議由副董事長主持
B.董事會會議通過了有關公司董事報酬的決議
C.董事會會議通過了免除張某經理職務的決議
D.董事會會議通過了任命王某為財務負責人的決議
8.正確答案:A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的相關規定。根據《公司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故選項A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第38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選項B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第47條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選項CD符合法律規定。
(2006年多項選擇第46題)
9.下列有關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
B.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資本必須一次繳足
C.全體股東首次出資額以外的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公司除外
D.可以用貨幣估價的非貨幣財產均可以作為股東的出資
9.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的考點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根據《公司法》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據此,A選項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B選項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D選項不準確。因此,本題應該選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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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