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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性標價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或者令人誤解的價格條件,詐騙消費者或用戶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主要有:
(1)模糊標價。即故意用模糊語言、文字、計量單位等表示價格的行為,且往往帶有強買強賣的性質。
(2)兩套價格。指經營者對同種商品或服務使用標價簽或價目表,以低價招來顧客,以高價結算的行為。這種行為多發生在人口流動性較大的城市或特別地區,如車站、碼頭附近、旅游場所等。
(3)虛假降價。指謊稱降價實際上沒有降價的行為。
(4)價外加價。指在標明商品和服務價格之外,再次收取不預先聲明的房間使用費、空調費、座位費、服務費等不合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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