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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知識預習講義(11)
二、本票(Promissory Note)
1、定義:本票是持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簡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對受款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
2、本票的當事人:出票人和收款人。
3、本票的種類:本票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稱為商業本票或一般本票。由銀行簽發的稱為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有即期和遠期之分。銀行本票則都是即期的。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本票,大都是銀行本票。有的銀行發行見票即付、不記載收款人的本票或是來人抬頭的本票,它的流通性與紙幣相似。我國所指的本票僅指銀行即期本票,工商企業和個人不能簽發本票。
例:(06年試題)
本票可以是遠期的,遠期本票像遠期匯票一樣也存在承兌行為。(否)
本票無需承兌。
4、本票與匯票的區別
本票 匯票
本質不同 1、允諾式票據 1、委托式票據
基本當事人不同 2、兩個當事人:出票人和受票人 2、三個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主債務人不同 3、本票在任何情況下,出票人是主要債務人 3、匯票承兌前,出票人是主要債務人;承兌后,承兌人是主要債務人
份數不同 4、本票只能開出一張 4、一式兩份或多份
有無承兌不同 5、無須承兌 5、遠期匯票需要承兌
三、支票
1、定義:支票(Cheque或Check)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對銀行的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委托或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要求受票的銀行于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
2、支票的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3、出票人在簽發支票后,應負票據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前者是指出票人對收款人擔保支票的付款。后者是指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銀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付款銀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時,就會遭到拒付。這種支票叫做空頭支票。開出空頭支票的出票人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4、支票的種類:
1)記名支票和不記名支票
記名支票: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中記載收款人的具體名稱。
不記名支票:不記載收款人的具體名稱。
2)未劃線支票和畫線支票
劃線支票:在支票正面畫兩道平行的橫線。只能通過銀行收款。只能轉賬不能提取現金。
未劃線支票:可以提取現金。
5、支票與匯票的區別
支票 匯票
提示期限不同 1、10天 1、見票即付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后1個月內提示。
用途不同 2、支票用途是結算 2、匯票用途既可以是結算,也可以是信貸
付款期限不同 3、支票是即期付款,流通期限短,不需承兌 3、匯票有即期和遠期之分,遠期匯票需要承兌,
可否止付不同 4、英國票據法規定:出票人可以止付 4、匯票無止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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