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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知識預習講義(90)
六、運輸方式
★填寫的是運輸方式名稱或代碼。
★代碼:江海運輸2;
汽車運輸4;
航空運輸 5
江海運輸(BILL OF LADING;B/L)
如果有Air fright 、MAWB或HAWB 字樣,則為航空運輸。
七、運輸工具名稱
指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的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運輸工具名稱(或船舶的編號)/航班號,在填寫這欄的時候,在提單中一般都能夠找到相應的欄目,以江海運輸為例,運輸工具名稱從vessel中能夠找到,voyage是航次號。
★江海運輸填:“運輸工具名稱/航次號”
★航空運輸填:“航班號”
例1:Vessel:EAST EXPRESS
Voyage:801E
則運輸工具名稱欄填:EAST EXPRESS/801E
例2:S/S EAST EXPRESS V.801E
運輸工具名稱欄填: EAST EXPRESS/801E
八、提運單號
1、指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
2、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提運單號,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運單號,應分單填報。
★3、江海運輸填:進出口提運單號,如有分提運單的,填“提運單號*分運單號”。
4、汽車運輸、郵政運輸免于填報。
★5、航空運輸填:“總運單號_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填報“總運單號”。
九、收貨單位/發貨單位
收貨單位指已知的進口貨物在境內的最終消費、使用單位,包括:
1、自行從境外進口貨物的單位。
2、委托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口貨物的的單位
★注意:應填寫經營單位編碼或加工生產企業編號。如果沒有編碼或編號,則填報中文名稱。
十、貿易方式
1、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
2、貿易方式有“一般貿易”、“來料加工”、 “進料加工”、“進料非對口”、“合資合作設備”
十一、征免性質
1、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征免性質。
十二、征稅比例 / 結匯方式
1、進口報關單“征稅比例”這個欄目已經不需要填報。
2、出口貨物報關單應填報結匯方式。也是就是說通過什么方式來收取貨款,常見的結匯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票匯(D/D)、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信用證(L/C)。
可填寫結匯方式代碼表中的代碼或結匯方式名稱或英文縮寫。
十三、許可證號
1、應申進(出)口許可證的貨物,在此欄目填報外經貿部及其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編號。
2、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許可證號。如果有許可證號就填,如果沒有就不需要填寫,考試時在是給出的中文的補充材料中去查找。
十四、起運國(地區)/運抵國(地區)
1、起運國(地區)指進口貨物起始發運的國家(地區)
※進口貨物沒有發生中轉:
跟德國公司簽的合同(發票由德國公司開出),貨物從漢堡直接運到的廣州,則起運國為德國。
跟香港公司簽的合同(發票由香港公司開出),貨物從漢堡直接運到的廣州,沒有經過香港中轉,起運國仍為德國。
※進口貨物不是直接運達我國,而是發生了中轉:
(1)如中轉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那么起運國(地區)不變。
(2)如中轉地發生商業性交易,以中轉地作為起運國(地區)填報。
是否發生買賣關系,從發票的出票人(發票的落款)來判斷,看由誰開出的發票。
例1:我國某公司從德國進口一批貨物,途徑香港轉運至內地,如果在香港沒有發生買賣關系,則起運國仍為德國;如果在香港發生了買賣關系,那么啟運地為香港。
發票如果是由德國公司開出的,則在香港中轉時沒有發生買賣關系,起運國(地區)為:德國
發票由香港公司開出的,則在香港中轉時發生了買賣關系,起運國(地區)為:中國香港
2、運抵國(地區)指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
※出口貨物沒有發生中轉:
例:貨物從上海起運,直接運達巴黎,則出口報關單中“運抵國(地區)”和“最終目的國(地區)”為法國,指運港為“巴黎”
※出口貨物發生中轉:
(1)如中轉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那么運抵國(地區)不變。
(2)如中轉地發生商業性交易,以中轉地作為運抵國(地區)填報。
是否發生買賣關系從發票抬頭(即收貨人)欄判斷,看發票的收貨人是誰。
例:我國某公司出口一批貨物,從上海起運經香港中轉運至巴黎:
(1)如果在香港中轉時沒有發生買賣關系(發票的收貨人是法國的公司,則在中轉時沒有發生買賣關系),則出口報關單“運抵國(地區)”為:法國,指運港為“巴黎”
(2)如果在香港中轉時發生了買賣關系(發票的收貨人是香港的公司,則在香港中轉時發生了買賣關系),則出口報關單“運抵國(地區)”為中國香港,指運港為“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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