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跟單信用證種類資料(二)
四、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和對背信用證
1、循環信用證
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證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額又恢復到原金額,可再次使用,直至達到規定的次數或規定的總金額為止。
循環信用證與一般信用證的不同之處就在于:一般信用證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環信用證則可多次循環使用。這種信用證通常在分批均勻交貨的情況下采用。因此,其優點在于:進口方可以不必多次開證從而節省開證費用,同時也可簡化出口人的審證、改證等手續,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自動循環:即信用證在每次裝貨議付后,不必等待開證行通知即可自動恢復到原金額。
半自動循環:即信用證在每次裝貨議付后,經過一定時間方可恢復原金額并再度使用。
非自動循環:即信用證在每次裝貨議付后,經開證行通知,才能恢復原金額。
例:使用循環信用證的目的在于簡化手續和減少開證押金,這種信用證一般適用于( )
A.易貨貿易、來料加工和補償貿易
B.中間商用于轉運他人貨物的合同
C.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貿易合同
D.定期分批、均衡供貨、分批結匯的長期合同
答案:D
我出口新加坡一批貨物共3萬美元,分批交貨,循環信用證交付,每期使用金額1萬美元。如合同規定,每期需等開證行通知到達,才能恢復到原金額繼續使用,則這張信用證是( )
A.非自動循環信用證
B.半自動循環信用證
C.自動循環信用證
D.自動與非自動同時使用
答案:A
2、對開信用證
對開信用證(Reciprocal Credit),是指兩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對開信用證的特點是第一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出口人)和開證申請人(進口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第一張信用證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行。兩張信用證的金額相等或大體相等,兩證可同時互開,也可先后開立。對開信用證多用于易貨交易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等。
例:對開信用證中,第一張信用證的金額與第二張信用證的金額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是)
在對開信用證業務中,兩張信用證可以同時生效,也可以分別生效 ( 是 )
對開信用證多用于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和來料加工、來件裝配等業務 ( 是 )
3、對背信用證
對背信用證(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證的通知行或其它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信用證。對背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是國外的,也可以是國內的。對背信用證的開證銀行只能根據不可撤銷信用證來開立。對背信用證的開立通常是中間商轉售他國貨物,從中圖利,或兩國不能直接辦理進出口貿易時,通過第三者以此種方法來溝通開展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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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