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一、出口口岸
根據貨物實際出境的口岸,結合《海關口岸代碼表》填報相應的口岸海關名稱及代碼。例如,從天津出口貨物,填:新港海關(0202)。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例如:杭州轉關到上海浦東機場的空運出口貨物,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填報“浦東機場(2233)”。
二、備案號
填出口企業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審批備案等手續時,海關給予的有關備案審批文件的編號(12位數,其中第一位是標記代碼)。一般貿易時可不填此欄。
三、出口日期
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妥出境手續的日期,即承運船舶開航日期。本欄目為八位數,年4位、月、日各2位。例如“20060808”。出口日期僅供海關打印證明聯用,預錄入報關單和EDI報關單均不用填報。
四、申報日期
填申請辦理報關手續的日期,該日期不得晚于出口日期。填寫方法同出口日期。
五、經營單位
指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一般為出口人。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10位數)。
六、運輸方式
填報載運貨物出關境的最后運輸方式,填寫時結合海關規定的《運輸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例如,江海運輸(2)。
七、運輸工具名稱
填寫載運所申報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的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如屬海運,應填報船名及航次(根據配艙回單填寫)。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
例1:Vessel:EAST EXPRESS
Voyage:801E
則運輸工具名稱欄填:EAST EXPRESS/801E
八、提運單號
填寫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
九、發貨單位
指境內生產或銷售單位,即國內生產商(自營出口),也可以填寫出口商。填中文名稱或海關注冊編碼。
十、貿易方式
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海關規定的《貿易方式代碼表》,填報貿易方式的簡稱或代碼。例如一般貿易(0110)。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
十一、征免性質
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征免性質代碼表》填寫征免性質簡稱或代碼。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征免性質。如:一般征稅/101
十二、結匯方式
根據實際情況,結合《結匯方式代碼表》填報相應的結匯方式名稱或代碼。可填寫結匯方式代碼表中的代碼或結匯方式名稱或英文縮寫。如:信用證或L/C
十三、許可證號
凡應申領出口許可證的貨物必須根據許可證如實填報,若無可不填。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許可證號。
十四、運抵國(地區)
指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或地區,一般為進口國。本欄目應按《國別(地區)代碼表》填報相應的國別(地區)的中文名稱或代碼。例如:墨西哥(429)。
十五、指運港
指出口貨物運往境外的最終目的港。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港口航線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港口中文名稱或代碼。此欄應盡申報人所知填寫。例如:洛杉磯/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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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