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二、一般原產地證明書(C/O,Certificate of Origin)
1、定義:又稱為:“普通產地證書”簡稱:原產地證。是證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產或制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則>的一種法律文件。
2、四種形式
(1)檢驗檢疫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證書》
(2)貿促會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證書》;
(3)出口商出具的《原產地證書》;
(4)生產廠家出具的《原產地證書》。
3、申領所需要的文件
提供規定格式并已制作的《一般原產地證明書申請單》一份;
提供制作完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證明書》一套(一正三副);
提供出口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發證機構所需的其他證明文件,如“加工工序清單”等。
4、申領產地證的時間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出口企業最遲于貨物出運前三天,持簽證機構規定的正本文件,向簽證機構申請辦理產地證書。
三、普惠制產地證(FORM A)
1、定義:簡稱GSP產地證,又稱FORM A,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性的、非互惠的一種關稅制度,并由受惠國有關機構就本國出口商品向給惠國出口受惠商品而簽發的用以證明原產地證明的一種文件。在我國,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簽證。
2、時間和要求:
根據我國檢驗檢疫局有關規定,出口企業最遲于貨物出運前五天,持簽證機構規定的正本文件,向簽證機構申請辦理普惠制產地證書。
外貿公司在對給惠國出口“可受惠商品”時,不管信用證是否要求提供GSP產地證,都應申領此證交收貨人,使其能享受普惠制的待遇。
3、申領所需要的文件
提供規定格式并已繕制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申請單》一份;
提供制作完畢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FORM A》一套(一正三副);
提供出口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發證機構所需的其他證明文件,如“加工工序清單”等。
如果出口商品含有進口成分,還應交納<含進口成分受惠商品成本明細單>一式二份。
4. 普惠制產地證主要有三種格式
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普惠制產地證格式59A和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PR。需要說明的是在給惠國中,有兩個國家例外:新西蘭采用Form59A;澳大利亞則不用任何規定的格式,只需在商業發票上加注指定聲明文句即可。
四、普惠制產地證書 FORM A 的內容
1.證書編號(Reference No.)
—— 由商檢局簽發。此欄不得為空,否則證書無效。
2.出口人(Exporter) Goods consigned from
—— 填寫信用證的受益人或合同的賣方的詳細名稱與地址和國家(地區)名稱,應與發票一致。
3.進口人(Importer) Goods consigned to
—— 應填寫實際給惠國的最終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和國家(地區)名稱,應與發票一致。信用證項下的證書,在正常情況下本欄即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托收支付方式下即合同的買方。
4.運輸方式和路線(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 應填寫啟運港,目的港和運輸方式。如需轉運,還應注明轉運地。
例如:◆FROM GUANGZHOU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KONG
◆FROM GUANGZHOU TO HONGKONG ON JULY 1,2002 THENCE TRAN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
5.供官方使用(For official use)
—— 本欄由簽證當局使用。證書申領單位應將此欄留空。一般情況下該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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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