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海關發票
一、定義:海關發票是某些國家的海關(如:非洲、美洲、大洋洲)制定的一種固定格式的發票,由出口商填制以供進口商作為進口貨物報關使用。
二、作用
(1) 進口商憑以報關,進口國家的海關憑以估價完稅的憑證。
(2)進口國海關核定貨物原產地,征收差別待遇關稅,查核進口商品價格,決定是否征收反傾銷關稅的依據。
(3) 作為進口國海關編制統計資料之用。
三、主要內容:總體來說,海關發票中的內容應與商業發票或其他單據相一致。它的內容主要有商品的價值(Value)和商品的產地(Origin of Goods)。
四、填制海關發票注意事項
(1) 因為海關發票的格式是由進口國海關制定的,各國格式不同,出口商在使用時,不能搞錯格式,應使用相應國家海關的格式。
(2) 由于海關發票中相關金額是進口國海關征稅的一個依據,為避免被征收反傾銷稅,必須做到以本幣表示的國內生產價格小于出口價格。
(3) 海關發票上與其他單據的相同項目必須相互一致。如運費與提單一致,品名和金額與發票一致。
(4) 有的海關發票必須有一證明人簽字,也應用手簽,證明人與單據簽名者不能為同一人,也不能是其他貨運單據上的簽字人。若中間有更改,不能用蓋校正章方法,應用鋼筆在更改處小簽。
(5) 證明句子部分必須是以個人名義敘述,不能蓋公司印章。
目前經常使用的有加拿大海關發票。
領事發票
領事發票又稱簽證發票,是按某些國家法令規定,出口商對其國家輸入貨物時必須取得進口國在出口國或其鄰近地區的領事簽證的、作為裝運單據一部分或貨物進口報關的前提條件之一的特殊發票。
有些國家法令規定,進口貨物必須要領取進口國在出口國領事簽證的發票,作為有關貨物征收進口關稅的前提條件之一。
領事發票的作用:
1)作為進口國海關收取進口關稅的依據。
2)證明出口商提供的商品數量、價格的真實性。
3)增加領事館收入。
領事發票和商業發票是平行的單據,領事發票是一份官方的單證,有些國家規定了領事發票的固定格式,這種格式可以從領事館獲得。在實際工作中,比較多的情況是有些國家來證規定由其領事在商業發票上認證,認證的目的是證實商品的確實產地,收取認證費。對此,在計算出口價格時,應將這筆費用考慮進去。
目前,已很少用領事發票,主要是拉美(阿根廷等)、中東國家使用。
廠商發票
廠商發票是廠方出具給出口商的銷售貨物的憑證。來證要求提供廠商發票,其目的是檢查是否有削價傾銷行為,以便確定應否征收“反傾銷稅”。
廠商發票的基本制作要求如下:
(1)在單據上部要印有醒目粗體字“廠商發票”(Manufacturer Invoice)字樣。
(2)抬頭人打出口商。
(3)出票日期應早于商業發票日期。
(4)貨物名稱、規格、數量、件數必須與商業發票一致。
(5)貨幣應打出口國幣制,價格的填制可按發票貨價適當打個折扣,例如按FOB價打九折或八五折。
(6)貨物出廠時,一般無出口裝運標記,廠商發票不必繕打嘜頭,如來證有明確規定,則廠商發票也應打上嘜頭。
(7)廠方作為出單人,由廠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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