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
一、科目匯總表的編制方法
科目匯總表,又稱記賬憑證匯總表,是企業通常定期對全部記賬憑證進行匯總后,按照不同的會計科目分別列示各賬戶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的一種匯總憑證。科目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內的全部記賬憑證,按照會計科目進行歸類,定期匯總出每一個賬戶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匯總表的相關欄內。科目匯總表可每月編制一張,按旬匯總,也可每旬匯總一次編制一張。任何格式的科目匯總表,都只反映各個賬戶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不反映各個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
二、一般步驟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的一般步驟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5.根據各種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6.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7.期末,將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的余額同有關總分類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8.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財務報表。
三、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的評價
(一)特點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的特點是先將所有記賬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以科目匯總表為依據登記總分類賬。
(二)優缺點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的優點是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易于理解,方便學習,并可做到試算平衡;缺點是科目匯總表不能反映各個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不利于對賬目進行檢查。
(三)適用范圍
該賬務處理程序適用于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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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