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關于“一物一權”原則,正確的說法是( )。
A.一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用益物權
B.一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擔保物權
C.一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物權
D.一件共有物上只有一項所有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一物一權原則的含義。一物一權原則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不能成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包括一件共有物上也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因此選項D正確。一物之上是可以存在多個物權的,包括數個擔保物權和數個用益物權,選項ABC錯誤。
【多選題】甲、乙結婚前買房,甲、乙各出資一半,房產登記時,只記載甲為房屋所有人,后甲、乙性格不合分手,乙提出更正房屋登記,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如果乙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登記機關應當予以更正
B.如果甲不同意更正,乙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C.如果甲書面同意更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更正
D.如果乙進行了異議登記,在30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E.如果乙進行了異議登記,在2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不動產登記。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若是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所以選項A、B、C正確。
【單選題】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物權中,其設立、變更須經登記才發生效力的是( )。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機動車所有權
C.地役權
D.土地承包經營權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登記物權與非登記物權。選項A: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登記,登記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生效的條件;選項B:對于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動產,其所有權的移轉仍以交付為要件,而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登記具有對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沒有辦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選項C: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選項D: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多選題】甲村民欲外出打工,將其電視機委托好友乙保管。乙未經甲同意,在甲外出打工期間,將該電視機謊稱為己所有賣給丙,在丙支付合理的、相應的價款的同時將電視機交付于丙。關于這一事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權法》規定的有( )。
A.甲無權要求丙返還該臺電視機
B.丙享有該臺電視機的所有權
C.由于乙無權處分該臺電視機,所以在甲不予追認時,乙處分行為無效,丙不能獲得該臺電視機的所有權
D.甲喪失對該臺電視機的所有權,并有權請求乙賠償損失
E.乙對該電視機的處分行為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是:①出讓人須為無權處分人;②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③以合理的價格轉讓;④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受讓人取得財產所有權。
【單選題】私營企業主王某辦公室的一臺筆記本電腦無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員劉某拿出去扔掉。劉某將該電腦修理好后拿回家給孩子使用。王某得知該電腦能夠正常使用后,要求劉某返還。關于該電腦歸屬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劉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價款,不能取得所有權
B.王某有權要回電腦,但應當向劉某支付修理費用
C.劉某基于先占取得電腦的所有權
D.劉某違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電腦的所有權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的取得與喪失。王某讓劉某將電腦拿出去扔掉,實際上表示了拋棄電腦所有權的意思,由此王某喪失了對電腦的所有權。劉某將電腦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構成無因管理,因為王某已表示拋棄該電腦。劉某的行為應認定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該電腦,從而基于先占而取得電腦的所有權。故選項C正確。
【多選題】《物權法》規定了地役權制度。下列有關地役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地役權是自物權
B.設定地役權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C.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D.地役權屬于用益物權
E.地役權是供役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享有的權利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地役權。地役權,是用益物權、他物權,是需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的權利。所以選項A、E錯誤。
【多選題】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萬元,同時甲乙簽訂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合同約定甲將自己的一棟房屋抵押給乙,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內辦理抵押登記。但是10日后甲仍然拒絕協助乙去登記機構辦理登記。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甲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甲應承擔違約責任
C.抵押權未設立
D.抵押合同未生效
E.抵押合同已經成立生效
『正確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權的設立和抵押合同的生效。根據《物權法》第187條的規定,以房屋設定抵押的,屬于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情形,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本題中,甲乙二人已經簽訂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但是因為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所以抵押權沒有設立。甲拒絕協助乙辦理抵押登記的行為,屬于違反合同的約定,是違約行為。
【單選題】張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處房屋(價值210萬元)作抵押,分別從甲銀行和乙銀行各貸款100萬元。張某與甲銀行于6月5日簽訂了抵押合同,6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與乙銀行于6月8日簽訂了抵押合同,同日辦理了抵押登記。后因張某無力還款,甲銀行、乙銀行行使抵押權,對張某的房屋依法拍賣,只得價款150萬元。下列甲銀行、乙銀行對拍賣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確的是( )。(2010年)
A.甲銀行75萬元、乙銀行75萬元
B.甲銀行100萬元、乙銀行50萬元
C.甲銀行50萬元、乙銀行100萬元
D.甲銀行80萬元、乙銀行70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重復抵押的規定。重復抵押時,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抵押權未登記,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多選題】下列關于質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出質人必須按照質押合同的約定,將質物轉移給質權人占有
B.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可以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C.質權人有占有、留置財產的權利
D.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E.動產質權的當事人之間應以書面的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正確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質押。選項A是正確的,根據《物權法》第210、212條的規定,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出質人必須按照質押合同的約定,將質物轉移給質權人占有,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選項B是錯誤的,《物權法》第211條規定,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選項C是正確的,質權是移轉擔保財產占有的物權。質權除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之外,還有留置效力。(注意看教材上有關質權特征的介紹)
選項D是正確的,《物權法》第212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選項E是正確的,《物權法》第210條規定,動產質權的當事人之間應以書面的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單選題】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債的發生原因的是( )。(見《經典題解》P292)
A.某商場為吸引顧客,宣布每月1日14—15時在該商場購物的顧客可以抽取幸運獎
B.甲與某孤兒院簽訂協議,收養了一個孤兒王某
C.乙未經他人允許,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業生產的產品包裝袋上
D.丙撿到某公司價值100萬元的支票一張,拒不返還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的發生原因。本題選項A屬于單方允諾,單方允諾屬于債的發生原因。選項B雖為協議行為,但該協議是人身關系的協議,不是財產關系的協議,而債權為財產權,故不為債的發生原因。選項C、D為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屬于債的發生原因。
【單選題】張某外出期間家中失火,鄰居李某呼叫鄰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參與撲火。在救火過程中,李某手部燒傷,花去醫療費300元,衣物損失200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張某應償付李某200元
B.張某應償付李某300元
C.張某應償付李某500元
D.張某無需補償李某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的發生原因。《民法總則》第121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本例中,李某撲救張某家中的火災,既沒有法定的義務,也沒有約定的義務,構成無因管理。無因管理之債中,受益人負有支付必要費用的義務,所以選項D錯誤。受益人支付的必要費用是李某因救火手部燒傷的醫療費和衣物損失合計500元,所以C項正確。而選項A和B都有失偏頗。
【單選題】甲、乙與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書》,由甲、乙分別賠償丙5萬元,甲當即履行。乙賠了1萬元,余下4萬元給丙打了欠條。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討未果,遂持《調解協議書》與欠條向法院起訴。對此,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本案屬侵權之債
B.本案屬合同之債
C.丙可要求甲對剩余的4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D.丙可要求甲對剩余的4萬元承擔補充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的分類、債的履行。甲、乙與丙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書》:由甲、乙分別賠償丙5萬元。甲、乙對丙的債務內容是當事人之間協議的結果,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因而是合同之債而非侵權之債。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甲、乙對丙的賠償額已經明確約定,甲、乙對丙成立的是按份之債,而非連帶之債。因此,若乙不履行,丙無權要求甲賠償。所以選項C、D錯誤。
【多選題】就給付義務產生的效力而言,下列選項中屬于給付遲延的效力的有( )。
A.因戰爭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B.債權人可訴請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
C.對因遲延產生的損失債務人應予賠償
D.遲延期間因不可抗力產生的損失,債權人自行承擔
E.支付遲延利息
『正確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給付義務的違反。戰爭屬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不是給付遲延的效力。所以選項A錯誤。遲延期間因不可抗力產生的損失,債務人也應予賠償,而不得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免責抗辯。所以選項D錯誤。
【拓展】《合同法》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單選題】甲商場為了搶占節日市場,在2017年11月向乙文化公司訂購一批春聯和福字,合同價款100萬元,約定在農歷十二月到來之前交付全部貨物,甲先預付定金20萬元。后甲實際給付25萬元,乙公司沒有表示異議,合同簽訂之后,乙公司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貨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乙之間關于交付定金的協議是買賣合同的一部分
B.乙公司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根據定金罰則,甲商場可以要求乙公司雙倍返還定金50萬元
C.乙公司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甲商場有權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
D.如果乙公司在春節的前一天履行交付義務,此時甲商場有權解除合同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定金的相關規定。定金是從合同。所以選項A錯誤。甲公司實際支付的定金大于合同價款的20%,超出的部分,不能作為定金。所以選項B錯誤。甲商場和乙公司沒有約定違約金,甲公司不得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所以選項C錯誤。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屬于法定解除的情況,乙公司遲延履行債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商場有權解除合同。所以選項D正確。
【多選題】甲、乙約定:賣方甲負責將所賣貨物運送至買方乙指定的倉庫。甲如約交貨,乙驗收收貨,但甲未將產品合格證和原產地證明文件交給乙。乙已經支付80%的貨款。交貨當晚,因山洪暴發,乙倉庫內的貨物全部毀損。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乙應當支付剩余20%的貨款
B.甲未交付產品合格證與原產地證明,構成違約,但貨物損失由乙承擔
C.乙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還已支付的80%貨款
D.甲有權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貨款,但應更換已經毀損的貨物
E.貨物毀損、滅失造成的損失,由甲、乙分擔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違約責任。甲未交付合格證和原產地證明,沒有達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程度,不構成根本違約,乙無權要求解除合同。所以選項C錯誤。貨物已經實際交付給乙,且乙已經驗收收貨。因此,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承擔,甲有權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的貨款,且無須更換已經毀損的貨物。所以選項D、E錯誤。
【單選題】如花公司欠華菲公司20萬元,一直無力償還。現順澤公司欠如花公司30萬元已到期,如花公司一直未向順澤公司要求清償。對如花公司的這一行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華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順澤公司向自己清償債務
B.華菲公司勝訴后,訴訟費用由如花公司承擔
C.華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順澤公司償還欠款30萬元
D.華菲公司應當自知道如花公司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之日起1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代位權。華菲公司勝訴后,訴訟費用由順澤公司承擔,從現實的債權中優先支付。所以選項B錯誤。華菲公司只能要求順澤公司向自己償還20萬元,而非30萬元。所以選項C錯誤。代位權的行使受兩個債權訴訟時效的限制,沒有關于1年期限限制的規定。所以選項D錯誤。
【多選題】甲對乙享有50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經調查甲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說法正確的有( )。
A.乙對丁的7000元債權、對戊的8000元債權、對丙的10000元債權,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B.甲代位行使乙對丙的5000元債權,必須通過訴訟方式行使
C.甲行使代位權,可以要求丙承擔甲因行使代位權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D.甲行使代位權,只能以乙的名義起訴丙,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起訴
E.甲應以乙為被告、丙為第三人提起代位權訴訟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代位權。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所以選項C錯誤。在代位權訴訟中,甲應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丙,而非以乙的名義起訴丙。所以選項D錯誤。在代位權訴訟中,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是第三人。所以選項E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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