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負債表日后訴訟案件結案,法院判決證實了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現時義務,需要調整原先確認的與該訴訟案件相關的預計負債,或確認一項新負債。
2、 資產負債表日后取得確鑿證據,表明某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了減值或者需要調整該項資產原先確認的減值金額。
3、資產負債表日后進一步確定了資產負債表日前購入資產的成本或售出資產的收入。
4、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現了財務報表舞弊或差錯。
(二)調整事項具有如下特點:
1、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以前已經存在,但是資產負債表日后得以證實的事項;
2、對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編制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三)調整事項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2、涉及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直接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除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分配利潤外)。
3、不涉及損溢及利潤分配的,調整相關科目
三、非調整事項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非調整事項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事項。對于重要的事項要在報表附注中加以披露,但是不能調整報表。
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通常包括下列事項:
(一)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訴訟、仲裁、承諾。
(二)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價格、稅收政策、外匯匯率發生重大變化。
(三)資產負債表日后因自然災害導致資產發生重大損失。
(四)資產負債表日后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其他巨額舉債。
(五)資產負債表日后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六)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巨額虧損。
(七)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企業合并或處置子公司。
注:資產負債表日后,企業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以及經審議批準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不確認為資產負債表日負債,但應當在附注中單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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