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八章 證券法律制度的知識點沖刺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考點六 綜合演練
【例題29·綜合題】(2006)2001年8月,王某、張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資設立了甲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2001年10月,甲公司聯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設立了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乙公司")。乙公司于2005年5月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6年2月15日,甲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決議通過后,持有甲公司15%股權的股東王某對利潤分配數額有異議,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并要求董事會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會再次審議利潤分配方案,遭到公司拒絕。據了解,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東按照投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按照平均原則分配利潤。2006年2月底,甲公司單獨投資設立了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聘請N證券公司為承銷機構。N證券公司了解到:乙公司凈資產為1.2億元;2003年乙公司首次發行2年期公司債券500萬元,債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乙公司擬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但不披露公司監事持股的情況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2006年4月,乙公司擬對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決權;公司利潤分配實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與其他股份一同參與公司利潤分配。
根據上述事實和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審議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時,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而直接做出決定?
2.王某在什么條件下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3.丙公司可否再單獨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為什么?
4.丙公司可否在章程中規定"甲公司對丙公司的債務一概不承擔責任"?為什么?
5.乙公司2006年3月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時,是否需要保薦人?為什么?
6.乙公司2006年3月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額度最高可以是多少萬元?
7.乙公司擬在2005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和不披露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8.乙公司擬對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正確答案』
1.甲公司股東如果以書面形式(0.5分)對利潤分配方案和董事會組成人員調整方案表示一致同意(0.5分),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做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0.5分)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0.5分)。
2.王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條件是: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0.5分),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0.5分),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分,答"王某持有公司15%的股權,符合法定比例,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也可)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丙公司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公司(0.5分),理由是:丙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0.5分);《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投資的一人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0.5分),該規定沒有限制法人投資的一人公司再投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0.5分)。
4.不可以(0.5分),(答"不符合法律規定"也可)。理由是: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規定,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0.5分),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0.5分)。
5.乙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需要保薦人(0.5分)。理由是:《證券法》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0.5分),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0.5分),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6.乙公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額度最高可以為:12000×40%=4800(萬元)(0.5分,答對"40%"給0.5分)
7.乙公司擬在2005年中披露和不打算予以披露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0.5分)。理由是:《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的年度報告應當載明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位股東(0.5分)的名單和持股數額,監事的持股情況(0.5分)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0.5分)。
8.乙公司擬對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0.5分)。理由是:《公司法》規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1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1分)
【例題30·綜合題】(2007)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于2001年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2004年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同年成為上市公司。2006年1月,甲公司單獨投資設立了乙公司。同年3月,甲公司增發新股,委托M證券公司采用代銷方式,向不特定對象發行300萬股股票,每股發行價10元。承銷期滿,尚有75萬股股票未售出。
2006年6月,甲公司為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經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回購了本公司5%的股份。2006年10月,甲公司總經理趙某離任。2007年3月,趙某將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的50%轉讓給李某。
按照甲公司2005年年報的披露內容,甲公司年度報告的審計機構是P會計師事事務所;投資顧問是T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簡稱"T公司")。T公司與甲公司約定:甲公司委托T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投資收益的5%歸T公司所有。
2006年8月,經甲公司董事會決議,董事王某同甲公司進行了一項交易,王某獲利20萬元。
問題:
1.甲公司能否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說明理由。
2.甲公司2006年3月增發新股是否成功?說明理由。
3.甲公司2006年6月回購本公司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4.趙某2007年3月向李某轉讓股份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5.根據《證券法》的規定,P會計師事務所在什么期限內不能購買甲公司的股份?
6.甲公司與T公司的約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7.董事王某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對王某同甲公司進行交易所獲得的收入,應如何處理?
『正確答案』
1.甲公司可以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分)。理由是:乙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0.5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公司,該一人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0.5分)。但乙公司是一個法人股東投資設立的公司,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0.5分)。
2.甲公司2006年發行新股成功(1分)。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1分,答出"70%"即可給分)。本例中,甲公司擬發行的股份數額為300萬股,減去未發行出去的75萬股,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為225萬股,占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5%(225/300)(1分,計算出"70%"即可給分)。
3.甲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合法(1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1分),但公司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的除外(1分)。
4.趙某的行為不合法(1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0.5分,答出高級管理人員即可給分)離職后半年內(1分,答6個月也可以),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P會計事務所自接受甲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其出具的審計報告公開后5日內,不能購買甲公司的股份(1分)。
6.甲公司與T投資咨詢公司的約定不符合法律規定(1分)。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1分,答"不得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即可)。
7.董事王某的行為不合法(1分)。其與甲公司交易所得應歸甲公司所有(1分)。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1分,答出"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即可),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0.5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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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