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資產評估》第十章 企業價值評估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二節 企業價值評估的范圍界定
一、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范圍
1.從產權的角度界定,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范圍應該是企業產權涉及的全部資產。
2.企業價值評估的范圍包括
⑴企業產權主體自身擁有并投入經營的部分
⑵企業產權主體自身擁有未投入經營部分
⑶企業實際擁有但尚未辦理產權的資產等
⑷雖不為企業產權主體自身占用及經營,但可以由企業產權主體控制的部分
如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非控股公司中的投資部分;企業擁有的非法人資格的派出機構、分部及第三產業。
3.在具體界定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范圍時,應根據以下有關數據資料進行:
⑴企業價值評估申請報告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所規定的評估范圍;
⑵企業有關產權轉讓或產權變動的協議、合同、章程中規定的企業資產變動的范圍;
⑶企業有關資產產權證明、賬簿、投資協議、財務報表;
⑷其他相關資料等。
二、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
將企業價值評估中一般資產范圍內的具體資產按照其在企業中發揮的功能,劃分為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二者的合理區分是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重要前提。
1.企業價值評估中按照具體資產在企業中發揮的功效,劃分為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
⑴有效資產
指企業中正在運營或雖未正在運營但企業需要的且有潛在運營經營能力,并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發揮作用的資產。
⑵溢余資產
指企業中不能參與生產經營,不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的相對過剩及無效的資產【如多余的非經營性資產、閑置資產,以及雖然是經營性的資產,但在被評估企業已失去經營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資產】
2.劃分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的意義
⑴有效資產是企業價值評估的基礎,溢余資產雖然也可能有交換價值,但溢余資產的交換價值與有效資產價值的決定因素、形成路徑是有差別的。
⑵正確界定與區分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將企業的有效資產作為運用各種評估途徑與方法評估企業價值的基本范圍或具體操作范圍,對溢余資產單獨進行評估或進行其他技術處理。
三、在界定企業價值評估一般范圍及有效資產與溢余資產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對于在評估時點產權不清的資產,應劃為"待定產權資產",可以列入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范圍,但在具體操作時,應做特殊處理和說明,并需要在評估報告中披露。
⑵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對企業的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進行區分。
在進行區分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①對企業有效資產的判斷,應以該資產對企業盈利能力形成的貢獻為基礎,不能背離這一原則;
②在有效資產的貢獻下形成的企業的盈利能力,應是企業的正常盈利能力,由于偶然因素而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關資產,不能作為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和劃分有效資產的依據;
③評估人員應對企業價值進行客觀揭示,如企業的出售方擬進行企業資產重組,則應以不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為前提。
⑶在企業價值評估中,對溢余資產有兩種處理方式:
①進行"資產剝離",在運用多種評估途徑及其方法進行有效資產及其企業價值評估前,將企業的溢余資產單獨剝離出去,溢余資產的價值不作為企業價值的組成部分,作為獨立的部分進行單獨處理,并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②在運用多種評估途徑及其方法進行有效資產及其企業價值評估前,將企業的溢余資產單獨剝離出去,用適合溢余資產的評估方法將其進行單獨評估,并將評估值加總到企業價值評估的最終結果之中,并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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