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證的期間;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證人。
某些組織不得擔當保證人,或者只能在一定條件下?lián)敱WC人。這些組織包括:
(1)國家機關。在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jīng)濟組織貸款進行轉(zhuǎn)貸時,如果經(jīng)過國務院批準,國家機關可以作為保證人。
(2)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3)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如果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有其法人的書面授權,可以在授權范圍內(nèi)提供保證。
(三)保證責任
保證責任的方式 | 代為履行。當事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代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對于專屬性債務,不能約定由保證人履行,例如,承攬合同。 |
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并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時,由保證人對其承擔賠償責任。 | |
保證責任的范圍 | 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
保證責任期限 |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限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限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
(四)保證與物的擔保之間的關系
1.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僅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即保證人承擔的是補充擔保責任。
2.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如各自承擔的擔保責任范圍已由合同明確約定,則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或物的擔保人在合同對其確定的責任范圍之外承擔責任。
3.當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時,如果當事人被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保證人與物的擔保人之間承擔的是連帶擔保責任。
4.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時,如果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則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這一規(guī)則僅適用于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的情形。
三、定金
1.定金擔保以定金交付為成立要件。定金未交付,僅有定金合同不能成立定金擔保。
2.定金應當通過訂立定金合同設立,也可以在主合同中訂立定金條款。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3.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數(shù)額,但應以不超過主合同標的20%為限,否則超過部分無效。
4.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無論是收回、抵作價款還是雙倍返還,均不計算利息。
5.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例題:下列有關定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B.定金的數(shù)額應當為主合同標的20%,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C.定金合同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D.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定金合同
E.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全部定金數(shù)額適用定金罰則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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