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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輔導:物權法律制度4

發表時間:2012/5/10 11:20:48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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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二、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一)國家所有權

1.國家所有權概述

國家所有權(全民所有)是指以國家的名義享有的所有權,即國家對國有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1)國家所有權的主體:國家(唯一性和統一性)

(2)國家所有權的客體

專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不適用善意取得)
礦藏、水流、海域
②城市的土地
③無線電頻譜資源
④國防資產
非專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
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②野生動植物資源
③文物
④基礎設施
⑤農村和城郊的土地

【例題·多選題】(2009年多選題)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所有權只能屬于國家的有( )。

A.自然資源  

B.野生動植物資源

C.無線電頻譜資源

D.國防資產

E.基礎設施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礦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無線電頻譜資源、國防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3)國家所有權的取得:積累、交易、稅收、沒收、贖買、征收、罰款等方式取得。

(4)國家所有權的行使:

國家所有權在行使方式上必須通過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國家投資的企業

2.國家所有權的保護

(二)集體所有權

主體
城鎮集體、集體的全體成員
客體
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②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③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④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野生動植物資源、文物等)
內容
必須由集體組織的成員進行民主管理,并且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行使
(1)農民集體所有權的行使: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①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
②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
③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
④集體出資的企業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集體所有權的行使: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①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②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③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保護
 

(三)私人所有權

私人對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三、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特征

1.概念: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由專有部分所有權、共有權、共同管理權結合而成的一種"復合物權"。

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2.特征:

(1)權利的復合性

(2)專有所有權的主導性

①取得專有所有權即取得共有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

②專有所有權的大小決定區分所有權人共有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的大小;

③只登記專有所有權,而共有所有權和共同管理權不需要單獨登記。

(3)一體性:不可分離,在轉讓、抵押、繼承時,應將三者同時進行。

(二)專有所有權

1.定義:專有所有權是指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2.注意事項

(1)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2)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三)共有所有權

1.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2.共有的部分:

(1)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

(3)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4)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5)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

(四)共同管理權

1.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2.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選擇題)

(1)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3)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4)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1/2+1/2)
(1)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2)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2/3+2/3)

【例題·單選題】某小區建成后,業主們決定通過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表決通過標準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或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B.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C.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超過1/2的業主或占總人數超過1/2的業主同意

D.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超過1/2的業主且占總人數超過1/2的業主同意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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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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