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分析題
某公司2011年的有關資料如下:
(1)息稅前利潤800萬元;
(2)所得稅稅率為25%;
(3)負債2000萬元均為長期平價債券,利息率為10%,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金到期償還;
(4)預期普通股報酬率15%;
(5)產權比率為2/3;
(6)普通股股數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無優先股。
該公司產品市場相當穩定,預期無增長,所有盈余全部用于發放股利,并假定股票價格與其內在價值相等。假定不考慮籌資費。
要求:
(1)計算該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價格。
(2)計算該公司市凈率和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3)該公司可以增加400萬元的長期債券,使長期債券總額成為2400萬元,以便在現行價格下購回股票(購回股票數四舍五入取整)。假定此項舉措將使負債平均利息率上升至12%,普通股權益資本成本由15%提高到16%,息稅前利潤保持不變。試問該公司應否改變其資本結構(提示:以股票價格高低判別)?
(4)計算該公司資本結構改變前后的利息保障倍數。
【答案】本題的主要考核點是資本成本的計算及資本結構決策。
(1)息稅前利潤 800
利息(2000×10%) 200
稅前利潤 600
所得稅(25%) 150
稅后利潤 450(萬元)
每股收益=450/60=7.5(元)
每股價格=7.5/0.15=50(元)。
(2)因為產權比率=負債/股東權益
所以股東權益=負債/產權比率=2000/(2/3)=3000(萬元)
每股凈資產=3000/600000×10000=50(元)
市凈率=每股價格/每股凈資產=50/50=1
債券稅后資本成本的計算:K=10%×(1-25%)=7.5%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7.5%×2000/(3000+2000)+15%×3000/(3000+2000)=12%。
(3)息稅前利潤 800
利息(2400×12%) 288
稅前利潤 512
所得稅(25%) 128
稅后利潤 384(萬元)
購回股數=4000000/50=80000(股)
新發行在外股份=600000-80000=520000(股)
新的每股收益=3840000/520000=7.38(元)
新的股票價格=7.38/0.16=46.13(元),低于原來的股票價格50元,因此該公司不應改變資本結構。
(4)原利息保障倍數=800/200=4
新利息保障倍數=800/(2400×12%)=2.78。
【解析】本題的解題關鍵是注意“所有盈余全部用于發放股利”,意味著每股收益=每股股利,所以,每股收益=450/60=7.5(元),每股股利也為7.5元;同時,“該公司產品市場相當穩定,預期無增長”,意味著該公司股票為固定股利股票,所以,股票價格=P0= =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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