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三)個人出售自有住房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xiàn)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
(1)個人出售現(xiàn)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費前,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shù)?a target="_blank" href="http://mining4africa.com/cta/" class="blue">稅務機關繳納。
(2)個人出售現(xiàn)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銷售額的,全部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銷售金額的,按照購房金額占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余額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3)個人出售現(xiàn)住房后1年內未重新購房的,所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全部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
(4)個人在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方可辦理納稅保證金退還手續(xù)。
(5)跨行政區(qū)域售、購住房又符合退還納稅保證金條件的個人,應向納稅保證金繳納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納稅保證金。
重講【經典例題】,要最后一遍!!!!!!
【經典例題】2006年10月趙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轉讓收入100萬元,并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shù)刂鞴芏悇諜C關繳納了個人所得稅5萬元,該住房于2004年購入。2007年4月趙某以80萬元的價格購買另一處住房。
退還納稅保證金=80÷100×5=4(萬元)。
5.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xù)免征個人所得稅。
7.個人現(xiàn)自有住房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為1人,在出售后1年內又以產權人配偶名義或產權人夫妻雙方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第三條的規(guī)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以其他人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予免稅。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如個人因參加企業(yè)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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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