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11.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某證券公司的下列行為中,符合規定的是( )。
A.接受客戶全權委托,代為決定客戶賬戶的證券買賣
B.為吸引客戶,承諾在新客戶開戶6個月內賠償客戶證券買賣的所有損失
C.將自營業務賬戶借給客戶使用
D.要求客戶將交易資金存入指定商業銀行,并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因此選項A不對。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因此選項B不對。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因此選項C不對。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5章的“證券公司”知識點。
12.2008年7月,甲、乙兩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雙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義務的50%,并應于2008年年底將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甲公司的破產申請。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關于是否繼續履行該買賣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對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復。下列關于該買賣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B.乙公司無需繼續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權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擔保
D.乙公司有權就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申報債權
【答案】B
【解析】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所以本題中就視為解除合同,乙公司無需繼續履行合同。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產申請的受理”知識點。
13.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訴Y市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乙公司的破產申請,此時,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尚未審結。下列關于該合同糾紛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終止審理
B.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C.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D.甲、乙公司之間的和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財產后由X市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產申請的受理”知識點。
14.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家公司破產申請時,乙公司依照其與甲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已向買受人家公司發運了該合同項下的貨物,但甲公司尚未付價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產申請被受理后,立即通過傳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運途中的貨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傳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發運的貨物。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有權取回該批貨物
B.乙公司無權取回該批貨物,但可以就買賣合同價款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C.管理人已取得該批貨物的所有權,但乙公司有權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價款
D.管理人已取得該批貨物的所有權,但乙公司有權要求管理人就價款支付提供擔保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只要貨物尚在運途中,出賣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權,即發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貨物,也僅處于保管人的地位。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六章的“取回權”知識點。
15.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國有獨資企業的下列事項中,除企業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當由旅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是( )
A.進行大額捐贈
B.轉讓重大財產
C.分配企業利潤
D.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
【答案】C
【解析】根據規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七章的“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知識點。
16.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成員可以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1/3
B.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可以無職工代表,但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職工代
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成員的1/3
C.沒有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可以無職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代表,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成員的1/3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所以選項ABC錯誤。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四章的“職工代表”知識點。
17.“依山傍水”小區建成后,業主們決定通過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關于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表決通過標準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或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B.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C.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超過1/2的業主或占總人數超過1/2的業主同意
D.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超過1/2的業主且占總人數超過1/2的業主同意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決定上述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八章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知識點。
18.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財產中,不可以作為抵押權客體的是( )
A.工廠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D.土地所有權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抵押物”知識點。
19.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設定質押擔保,甲為此就該花瓶購買了一份財產意外損失險。在乙保管花瓶期間,花瓶毀于泥石流。如果甲沒有按時還款,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可以就保險金優先受償
B.乙可以要求以保險金受償,但是并不優先于甲的其他債權人
C.泥石流屬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償還乙的借款
D.乙應當賠償甲花瓶滅失的損失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知識點。
20.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C.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一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本題中第三人丙公司已經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宜,但是丙公司仍然與甲簽訂合同,則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構成表見代理,而是一般的無權代理,所以合同效力待定;選項B錯誤。又根據規定,無權代理中,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所以選項CD錯誤。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九章的“效力待定合同”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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