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董事會有7名成員,最大股東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甲公司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數減至4人
B.監事陳某提議召開
C.最大股東李某請求召開
D.公司未彌補虧損達人民幣l600萬元
【答案】AC
【解析】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最低人數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選項A正確);(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l/3時(選項D未達到l/3);(3)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選項C超過了l0%);(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選項8單個監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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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