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消費稅法5

發表時間:2013/2/18 11:14:04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計稅依據

三種計稅方法計稅公式

1.從價定率計稅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計稅

(啤酒、黃酒、成品油)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3.復合計稅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卷煙)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一、計稅銷售額規定:

1.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全部價款中包含消費稅稅額,但不包括增值稅稅額;價外費用的內容與增值稅規定相同。

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經典例題】一位客戶向某汽車制造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訂購自用汽車一輛,支付貨款(含稅)250800元,另付設計、改裝費30000元。該輛汽車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元

2.包裝物押金收入

(1)包裝物連同產品銷售。

(2)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單獨核算又未過期的,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率征收消費稅。

(3)包裝物既作價隨同產品銷售,又收取押金。

二、銷售數量規定

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的進口數量。

【經典例題】 2007年

下列各項中,符合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規定的有( )。

A.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B.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數量

C.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D.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答案】ACD

【解析】銷售數量的具體規定為(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4)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編輯推薦: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消費稅法匯總

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國際稅收匯總

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匯總

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匯總

更多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稅法》考試輔導資料

更多關注考試試題 輔導資料  考試培訓 成績查詢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