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三、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注意多選題)
(二)核定征收的辦法:核定應稅所得率、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
(1)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
(2)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
(3)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
納稅人不屬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2.稅務機關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2)按照應稅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測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三)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經典例題】某小型企業2008年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收入100萬元,成本、費用及銷售稅金共計120萬元,全年虧損20萬元。經審核,成本、費用真實,收入無法核準。當地稅務機關確定的應稅所得率為20%,該小型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5
B.6
C.7.5
D.10
『答案』C
『解析』應納稅額=120÷(1-20%)×20%×25%=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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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