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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本題雖然有“1年”的時間約定,但本題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因為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的期限是必然到來的事實,這與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不同。該職員是否能在該公司工作滿一年,是不確定的,不屬于必然到來的事實。
7.【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當事人設定一定的期限,并將期限的到來作為效力發生或消滅前提的民事法律行為。本題中所說的情況屬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8.【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代理行為。(1)選項A不正確,該行為在我國現行法中是代表行為,因為公司的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選項B所述行為不發生任何法律上的意義,不屬于代理;(3)代人保管物品與“第三人”沒有關系,因此,選項C保管行為不屬于代理;(4)保險公司的兼職業務員是在代理權限內,以保險公司的名義,獨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進行攬保行為,由被代理人——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合同責任,因此,選項D屬于代理行為。
9.【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處理。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10.【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代理的特征。代理人所進行的代理活動,能夠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如果不產生法律后果,雖然在形式上是受人委托進行某種活動,但不是民法上規定的代理。本題的A項沒有涉及第三人,不屬于代理; B項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替他人實施法律行為,因此不屬于代理;C項并不是獨立地進行意思表示,因此不屬于代理。
11.【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根據規定,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后經檢查確診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因此選項A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規定,國家賠償的訴訟時效的起算,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違法之日起算,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
12.【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根據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本題中,最后一期履行期為2008年7月10日,則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此日開始計算。
13.【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根據規定,附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因此,本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2008年6月1日起計算。
14.【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15.【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短期訴訟時效的期間。選項A、B、C適用特別訴訟時效期間,其訴訟時效均為1年,選項D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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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