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講義,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第三節 會計師事務所
關注:
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債務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責任,合伙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出資人承擔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一、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的條件
申請設立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2名以上的合伙人;
(二)書面合伙協議;
(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四)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條件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5名以上的股東;
(二)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四)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六)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成為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股東的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
(二)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三)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四)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后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于3年;
(五)成為合伙人或者股東1年內沒有采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準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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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