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應注意:
1.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地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除非遇到一些企業所不能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持有至到期。
2.企業應當于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處理。
3.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于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如5%),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后應立即將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注意:這是懲罰性規定)。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遇到以下情況時可以例外: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三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已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于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此種情況主要包括:
①因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②因相關稅收法規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利息稅前可抵扣政策,或顯著減少了稅前可抵扣金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③因發生重大企業合并或重大處置,為保持現行利率風險頭寸或維持現行信用風險政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④因法律、行政法規對允許投資的范圍或特定投資品種的投資限額作出重大調整,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⑤因監管部門要求大幅度提高資產流動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的風險權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從以上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資作為一種承諾,表示一種信用與能力,對資產結構產生影響,從而對信息使用者作決策產生影響;如果改變,則可能意味著違背承諾,必須作出合理的解析才能免除懲罰。
值得說明的是,如出售或重分類金融資產的金額較大而受到的“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將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的限制已解除(即,已過了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企業可以再將符合規定條件的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這是今年新增加的內容,考生應加以注意。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