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12 17: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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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建設局內部審計工作,在市審計局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我市建設工作的中心,依法審計,全面開展,重點突出,使內部審計工作在嚴肅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行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共組織完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41個項目,對責任人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企業的財務收支或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所有經濟活動應當負的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進行審計。審計評價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體做法如下:
一、全面審計、突出重點
經濟責任審計《江蘇省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審計內容有6方面,審計面廣量大,每個環節都緊密相連不可缺少,我們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開展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客觀反映經營者任期的經營業績。
(一)資產負債審計
通過對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實質性審計,主要是對資產負債表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審計的依據無論是資產的存在性、所有負債的全局性和所有者權益的合法性,都需要有充分、可靠和相關的審計證據加以證實,使在完成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等分項審計后,在通過對資產負債的審計給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①對于實物資產要有經過盤點核實的證據,才能證明其實際存在;對于企業為他人代管或寄存的資產或已發出沿未辦理收款或轉賬結算的資產、發出外委加工的資產和委托他人代保管的資產,都應有必要的書面證據,才能劃分并確認其所有權。
②對于貨幣資金、長短期借款,要經過清查核實,或根據銀行出具的對賬單,以及經過對未達賬項進行調節后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書面證據證實其實際存在。
③對于各項應收、應付款項和回收、應付票據,要經過函詢加以證實。
④對于對外投資的股票、債券和其他投資,長期負債的應付債券和其他長期負債,都要有實物盤點記錄或書面證明作為審計證據以證實其存在。
⑤對于所有者投入的股本、實收資本,要從公司的章程、協議、合同及其驗資報告和有關帳目中取得審計證據,證實其實際發生和在企業內存留的數額;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則應從股東會決議及有關帳目中取得審計證據,證實其合法性和正確性。
(二)損益審計
損益是反映企業定期間經營成果的合計報表,它揭示了企業的凈利潤及其項目構成情況,體現出企業生產經營者的盈利水平,也是在任期內重要考評指標。在審計中要對企業利潤形成和分配過程按照會計準則要求進行審計,具體堅持以下原則:
①權責發生制原則。由于會計核算要分期進行,為了正確確認每一會計期間的收入與費用,正確計算當期損益,會計核算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矗例如銷售收入應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并已收訖款項,或者取得索取款項的有效憑證時確認收入實現。否則,其銷售收入就不是真實的。
②配比原則。為了分期計算損益,除依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外,對于為生產該項收入所發生的成本、費用必須同期入賬、相互配比。比如:當期確認實現的銷售收入應與其銷售成本核算相互配比,當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都應作為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才能使當期的利潤真實、正確。否則,如果任意分攤,配比不當,必然使企業的利潤失真。
③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原則。凡支出的收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收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如果將資本性支出列為收益性支出計入當期損益,就會減少資產,增加支出,少計當期利潤;反之,則虛增資產,減少支出,多計當期利潤。
④謹慎性原則。該項原則同樣應在損益表審計中加以遵循。對于一些不確定性的收益和費用,應持謹慎態度。對尚未取得的收益不得估計入帳,對可能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可按規定估計入帳,但不得虛列支出,隱匿收入。
二、審計工作做到二個結合
1、經濟監督與行政監督相結合
經濟責任審計是在搞清事實,查清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清領導的責任,對領導者在任期間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由此看來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是不同一層次上的監督,它是常規審計的深化,有其特殊的審計對象和指定的職能。其特點體現在對責任的劃分上,是對事監督和對人的監督的有機結合,歸根結底是實現對人的監督,對領導人經濟責任的劃分、評價、追究、涉及到行政監督問題,只有經濟監督是不夠的,需要借助行政監督手段。所以經濟責任審計應該是經濟監督和作工監督的結合,與一般審計業務相比,它的監督范圍更廣,程度更深,力度更大。因此,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要共同參與,使審計成果能得到充分應用。
2、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相結合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界定,在\"任期\"二字,規定了一審數年的特點,審計年度的增加,使審計的范圍更廣,審計的內容更多,審計的重點就更難把握,審計的風險就愈大。因此,我們在平時的年度目標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等審計工作中重視量的積累,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就可以充分利用前期的審計成果,有利于審計范圍、內容及重點的確定,縮短了審計時間,使對任期內的經濟活動情況評價的連續性和一致性。因此,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要相結合。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注意以下幾點因素
1、經濟責任審計應劃清前任領導與本任領導(離任人)的經濟責任。由于企業經營是連續的,前任領導遺留下來的問題,可以對本任領導產生較大影響,致使其任期目標以實現或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礙。因此在分析評價離任人的任期業績時,要具體分析這種影響,劃清前任與本任領導的經濟責任。
2、經濟責任審計應劃清離任人員與其他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方面往往是由集體決策的,如果某項決策失誤,導致大的經濟損失,而決策時離任人曾表示反對意見,這種經濟損失的責任就能由離任人員來負擔,而主要就由其他領導成員負擔,又如在財務決策方面,如果財務負責人未請示報告離任人員,或采用先斬后奏辦法致使企業資金損失浪費的,這種責任也不能歸咎于離任人員。
3、經濟責任審計應正確處理經營業績與國家
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企業經營業績一方面是內部努力、挖潛的結果,另一方面也受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例如國家提高稅率時,企業利潤就會減少,任期目標就難以實現,反之,降低稅率或免稅、給予稅收優惠時,利潤就增加。又如,在離任人任期內,如果進行了
資產評估或清產核資,很可能企業資產有較大升值,使離任時的國有資產增值率提高,這些都不是離任人的\"功勞\"。因此在評價離任人的業績時,要具體分析業績的因果關系,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