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內審師考試內部審計業務的復習資料,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內審師考試的相關重點!!
內部審計工作包括以下四個步驟:(1)計劃審計業務;(2)確認、分析、評價和記錄審計信息;(3)溝通審計結果:(4)根據IIA《實務公告》以及需要遵守的其他職業、法律或法規標準來監督整個審計過程。因此,在具體審計業務中,內部審計師應該收集、分析、評價和記錄足夠的證據,以實現審計業務目標。可以說,整個內部審計過程就是不斷收集審計證據、鑒定審計證據、最終作出審計判斷的過程。收集審計證據來支持審計判斷是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內部審計的核心工作。
審計證據是指內部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收集的,為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提供支持的信息。按照來源和接觸人,審計證據可以被分為內部證據、外部證據、內——外證據和外——內證據;按照特征,審計證據可以被分為實物證據、證明證據、文件證據和分析證據;按照說服力,審計證據可以被分為可充分信任證據、可部分信任證據和不可信任證據;按照法律概念,審計證據可以被分為直接證據、旁證、最優證據或首要證據、次要證據、意見證據、附屬證據、確證證據和佐證證據。
典型例題
【例題】于審計證據的最好描述是:
a.初步計劃和調查記錄、審計方案以及外勤工作結果。
b.審計師記錄整理的信息和通過觀察情況、與人員面談和檢查記錄所取得的信息。
c.一個中間事實或一組事實,審計師能夠通過它們來斷定某一審計結論的合理性。
d.沒有實現預期目標的系統、采取的不適當行動以及應該采取卻沒有采取的行動所作的詳細記錄。
相關知識
3.1 按證據來源分類
3.1.1 內部證據(Internal information):由被審計單位產生、處理及保存的一些信息資料。一般來說,其證明力要低于那些在形成或處理過程中有外部單位參與的證據?,F金日記賬就是典型的內部證據,因為它首先由被審計單位記錄而成,后又由被審計單位處理和保存。
3.1.2 內——外證據(Internal—external information):形成于被審計單位,但是經歷了外部單位的經營活動過程并由這些單位進行處理后的一些信息資料。一般來說,內一外證據的可靠性被認為要大于內部證據,但是,兩者都始于被審計單位,所以都會受到被審計單位的制約。典型的內一外證據是經銀行核銷的支票。
3.1.3 外——內證據(External—internal information):形成于外部單位,然后由被審計單位處理或保存的一些信息資料。這類證據因為是外部單位編制的,因而增強了證明力。但是,由于它們有可能被被審計單位篡改或錯誤地使用,從而又削弱了其可靠性。典型的外一內證據是供貨商開具的發票。
3.1.4 外部證據(Extern information):形成于外部單位,由內部審計師直接從外部獲得的一些信息資料。當審計證據來源于獨立的第三方時,被審計單位就沒有機會修改這些證據,所以這類證據通常被認為是證明力最強的審計證據。典型的外部證據是應內部審計師要求且直接郵寄給內部審計師的應收賬款查詢回函。
典型例題
【例題】下列哪項是內部文件證據的例子?
a.承運人的提貨單
b.銷售發票副本
c.顧客采購訂單
d.供貨商的月末報表
【例題】為支持審計結論所收集的證據可按照可信度分級,最可靠的審計證據形式是:
a.從被審計單位處獲得的內部文件
b.從外部來源中直接獲得的外部文件
c.經歷過嚴格內部審查程序的內部文件
d.已在外部單位流轉過的內部文件
3.2 按證據特征分類
3.2.1 實物證據(Physical information):指內部審計師通過對人、財、物和活動的直接觀察和審查所獲得的證據,如:存貨盤點所獲得的證據、觀察者的陳述、照片、圖解、地圖等。當獲取實物證據,尤其是有關某一重要情況證據時,一般需要至少兩名以上內部審計師在場。
3.2.2 證明證據(Testimonial information):指被審計單位的個人、其他與被審計單位有聯系的人員以及獨立第三方,在回答詢問或在面談時所做的口頭或書面的說明。這種證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如果可能,應該獲取其他形式的證據來支持它,例如系統流程圖或書面政策和程序。證明證據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為下一步審計工作提供重要方向。
3.2.3 文件證據(Documentary information):是內部審計師收集的證據中最常見的類型,它可以是內部證據也可以是外部證據,除了紙制的以外,還包括其他介質記錄的證據,包括信件、發票和會計記錄、運輸記錄、驗收報告、采購訂單、備忘錄、電子郵件、項目清單、控制日志、系統編制文檔,等等。文件證據能夠被偽造,因而需要其他因素來保證其可靠性。
3.2.4 分析證據(Anal如cal information):是內部審計師通過分析證據之間相互關系,或者分析內部控制情況下證據形成的特殊政策及過程所得到的證據。分析證據屬于旁證,分析過程包括計算、比較、推理、分析等程序。
典型例題
【例題】回復審計師質詢的信件是以下哪一種審計證據的例子?
a.實物證據
b.證明證據
c.文件證據
d.分析證據
【例題】對某建筑承包商進行審計的內部審計師發現材料成本按照賬單的某一百分比上升,因此該審計師懷疑由公司付款的材料被運送到他人處。哪一類審計證據將會使該審計師認定弄錯賬的事項已經發生?
a.文件
b.實地盤點
c.函證
d.分析
【例題】在審計銷售人員的旅行費用時,內部審計師計算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平均的旅行費用,然后對高于平均值的銷售人員的旅行費收據進行詳細檢查,這個過程表示使用了哪種類型的審計證據?
a.文件及實物證據。
b.分析及實物證據。
c.文件及分析證據。
d.實物及證明證據。
3.3 按審計證據的說服力程度分類
3.3.1 充分證明力證據(Full reliance information):意味著這些證據不需要佐證證據的支持,就可以支持內部審計師作出審計決定。例如,內部審計師可以認為通過親自盤點獲得的存貨數額是可靠的、充分的、相關的及有用的證據。
3.3.2 部分證明力證據(Partial reliance information):意味著這些證據只具有部分證明力,必須在其他佐證證據的輔助下,才可以支持內部審計師作出審計決定。例如,通過與被審計單位中的某人面談所獲得的證明證據,就需要以詳細檢查和分析性程序的結果加以驗證。
3.3.3 無證明力證據(No reliance information):意味著這些證據本身不具有證明力,內部審計師不能依靠其作出審計決定。但是,這些證據有助于指導審計方向,幫助內部審計師獲取有價值的信息。例如,通過與被審計單位中的某人面談所獲得的證明證據,如果未經證實,缺少其他證據的支持,很難令人信服,但有助于內部審計師發現一些線索。
通常認為,文件證據、專家意見、來自于良好控制系統的證據、獨立于被審單位經營過程的證據以及經證實的證據具有較強的說服力。
典型例題
【例題】對下面列示的審計證據類型來說,哪一選項表示各類型審計證據的說服力按照從高到低的一般順序排列?
I.詢問管理部門II.觀察被審計單位的處理過程III.實物檢查IV.外部提供的資料a.III、,IV、II和I b.IV、I、II和III c.II、IV、I和III d.IV、III、I和II
【例題】文件提供了具有不同程度說服力的審計證據,如果審計目標是證實從供貨商處取得的特定發票已獲得支付,下列哪一項文件通常會提供最具說服力的審計證據?
a.被審計單位現金支出日記賬中記錄的有包含供應商發票憑證支持的分錄。
b.支付給供應商并有發票支持的已核銷的支票,該支票包括在內部審計師從銀行直接取得的截止日銀行報表中。
c.列示了已支付發票的應付賬款明細賬。
d.已經蓋上“付訖”戳記并附有相關支票號碼的供應商原始發票。
【例題】內部審計師關心所有存貨的計價,將下列判定存貨計價的審計證據按說服力從高至低順序進行排列I.按單個產品計算存貨周轉率。
II.通過與市場部經理面談以確定產品的可銷售性,對存貨周轉率小于或等于2的存貨項目評價其凈變現能力。
III.計算所有存貨產品的可變現凈值(NRV)(根據最后的銷售價格,用審計軟件計算NRV),并將其與成本進行比較。
IV.選取存貨的一個統計樣本,檢查最后的采購文件(發票和收貨清單),以計算存貨成本。
a.I、II、III和IV
b.I、IV、II和III
c.IV、I、IIl和II
d.II、III、IV和I
3.4 按審計證據的法律概念分類
注意:在本節中,“證據”(evidence)一詞的應用是基于嚴格的法律概念,是內部審計師在參與舞弊調查或提供訴訟支持服務等業務時尤其需要了解的。而“證據”(information)一詞是指能夠用于支持內部審計師的觀察結果、結論和建議的任何證據資料,涉及范圍很廣。對內部審計師來說,他(她)需要檢查和評估收集到的任何證據資料,直至他(她)其專業判斷確定這些證據資料是充分的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