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15 17: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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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如何規避審計風險,這是值得思考與商榷的問題。本文就防范內部審計風險問題,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有其形成的原因和背景,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1.企業改革尚有不盡人意之處。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一些傳統觀念和陋習還嚴重影響著企業的發展,個別國有控股公司權力高度集中,董事會形同虛設,有些企業領導兼任該企業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卻疏于管理,這就很難避免經營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加大成本費用,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股東權益受損,企業風險加大。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勢必面臨審計風險。如我們對某控股公司進行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計,董事會決議明確規定公司只有在贏利的情況下,才可考慮員工收入增加的問題。但就在這一年,公司虧損嚴重,工資總額增幅卻達到30%;董事會明文規定大額資金支出必須由董事會集體研究、由董事長簽字方可。但公司相關人員卻不履行上述決議,以個人借款的方式長期占用大額資金,董事會決議成了一紙空文。
2.會計誠信與會計人員素質的影響。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素質高低不一,或因賬務處理不規范、或因責任心不強、或因核算有誤、或因會計移交不正規、或因瀆職行為等,致使會計資料失真或資料不全,使審計人員不能全面掌握真實情況,進而誤導審計人員做出錯誤分析,得出錯誤結論,產生審計風險。如我們對某生產廠家的審計中發現,大量發出產品未入賬而作為產成品移庫,單獨以單代賬,造成當年“產成品”、“生產成本”、“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利潤”賬表數據不實,嚴重影響了當期損益。
3.內部審計的局限性與審計手段滯后。目前在企業中,內部審計人員既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主體,又是實施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決策的客體,一方面要維護國家利益,另一方面要按照經營者的旨意來維護企業利益,二者本身就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當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審計人員往往選擇后者,這自然增大了審計風險;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手段落后,不僅與
國際內部審計存在明顯差距,而且滯后于國內會計核算的發展。如目前計算機犯罪呈上升趨勢,傳統審計技術又主要適用于手工會計信息系統,因此增加了審計的難度,加大了審計風險。許多企業經營者尚未意識和體會到,內部審計能夠給企業增加價值,而且有些價值是無法用貨幣計量的。由于缺少復合型人才,使許多審計項目只涉及到一些表面現象,審計報告很難深入實質追根尋源,審計項目質量不高。
4.內審人員自身業務素質的影響。由于傳統審計基本是財務審計,審計人員大都是從財務戰線轉型,對經營管理、工程預算、信息技術等方面的知識知之甚少。而現代企業制度下,內部審計工作要向事前、事中轉移,要求審計人員具有綜合性管理知識,深入到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去向管理要效益,知識結構單一則面臨審計風險。同時,少數審計人員與被審單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或礙于情面或得利后受制于人,都可能導致審計結論嚴重失真,造成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
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當有多個矛盾存在的時候,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內部審計所具有的各種風險既相互聯系又各有其特性,通過提高內審人員的工作質量等各種手段,審計風險是可以大大降低的。因此,只有緊緊抓住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這個主要矛盾,才能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
1.進行經常性的內控制度審計,從根源上降低審計風險。在經濟發達國家的企業中,內部控制制度被廣泛采用并日趨完善,在企業管理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護財產安全,實現經營目標的有效手段。內控制度審計就是對標準化的控制程序即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遵循性、科學性進行定期測試與評價,以驗證其是否完善和有效,督促其有效進行控制。它要求審計人員在進行基礎審計時,對每一個審計發現都要從內控制度上找根源,對審計取得的各種基礎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和實質性測試,它可以起到風向標或導向的作用,引導審計向薄弱環節延伸,查出真相,恢復事物的本來面目,減少審計風險。
2.嚴格執行各項內部審計制度,不斷規范內部審計工作。首先,審計人員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同時中油股份公司《內部審計規范》已于2002年全部出臺,各單位應制定出執行《規范》的實施細則,嚴格遵守審計工作程序,把規范作為衡量審計人員和審計工作質量的標準尺度。其次,內部審計工作
崗位分工要明確,實行主審負責制,要加強審理和審批制度,做到
職責清楚、行為規范,嚴格按審計準則要求的審計程序進行審計,以降低審計風險。再次,要明確建立審計承諾制度,正確區分被審單位的責任和審計責任。如在審計前,要求被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及其財務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對提供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做出書面承諾。在承諾的基礎上,審計人員根據所掌握的信息進行分析,對照送審資料進行去偽存真的鑒別和確認真實可靠后,再按審計程序進行審計,這樣既可以減少審計時間,同時對被審單位也是一個促進。例如,在某消防整改工程項目審計過程中,我們要求被審單位填列承諾書,并把承諾的義務與責任介紹給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主管基建的領導感覺對資料心中無底,至少是感到心里不踏實,不敢承諾,之后又派人到現場重新進行測量,結果發現鋼管長度不實,經核實后,僅此一項就減少金額8萬元,從而減少了審計風險。同時審計部門也應向被審計單位做出不收受賄賂、對審計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以及出具客觀、公正的審計報告的書面承諾。這樣既可以約束審計人員的不當行為,又利于縮小審計人員承擔責任的范圍,降低審計風險。
3.積極借助外部力量,幫助提高審計質量。為彌補內部審計的不足,應適當借助獨立性較強的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力量,對一些特殊項目實施審計。同時,實行外部審計評價制度,建立專家庫,聘請外部審計專家定期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果、效率加以評價,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另外,應適當開展交叉審計,使審計真正具有獨立性、客觀性,避免因行政干預而無法審計或審計結果不實的現象發生,減少審計風險。
4.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首先,審計人員應遵守審慎性原則,對每一個審計項目所包含的風險都要有一個合理的估量,切不可捕風捉影、人云亦云,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妄下結論。其次,注重審前調查,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其經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確定好審計的范圍和重點,做到有的放矢,降低審計風險。再次,應盡力將審計工作向事前、事中轉移,使審計工作提前介入到審計項目的每一個環節,定期抽查,把違規違紀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5.提高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素質,防范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其思想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審計項目質量的好壞和審計風險的大小。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對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起著根本性作用。首先,應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關注意識和職業判斷能力。如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針對不同的審計案例,分析了解被審計對象的不同表現形態,運用辯證的邏輯思維方式,去感知審計事項中可能出現的實質性問題。同時,應掌握靈活的工作方法,對所收集到的審計資料、信息等,通過系統化整理、綜合分析,獲取全面有效的證據,以透過現象看本質。其次,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對于審計工作,不僅要考核業績,還要評價誠信,對審計人員的腐敗行為要加重處罰,避免因審計人員自身不潔導致審計結論失真而帶來的風險。第三,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尤其要注重培訓的時效性,做到學用結合,避免形式主義,培訓一次就要在業務水平上提高一步,盡快提高內審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和應對各種復雜局面的能力。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