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要素:
(1)督導(監督):是持續進行的過程,從計劃開始直到審計任務結束。對審計工作最佳的控制就是對所有審計工作進行監督性的復核。內部審計主管負責提供適當的審計督導。目的是產生一致的高質量的審計。
(2)內部復核:內部審計部門人員定期、正式的內部復核,服從于內部審計主管要求,不服從于董事會要求,也不服從于內部審計人員,執行管理層的要求。
(3)外部復核:同業復核,顯著特點是客觀性,能夠提供獨立評價。
實現預期目標:完成一系列目標。
證明審計質量的前后一致
質量要建立在審計工作的各個階段,包括計劃、實施、報告、后續跟進。出具報告前,還要進行最終的質量核查。
質量核查包括兩類測試:對支持有關成果的證據的獨立驗證;成果復核。
(g)事后審計質量檢查
事后審計質量復核向高層管理者提供內部審計部門遵循職業標準及相關政策和程序的獨立評估。
審計小組是否具備完成審計任務的資格?每位審計人員是否滿足執業要求?
工作底稿是否指出了有關獨立性受損的未解決的問題?
內部審計與全面質量管理
一個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不僅要能確保開展工作的質量,還要確定所完成的審計工作,以及客戶和利害關系人對有關結果的看法。這可以通過客戶和利益相關者調查,建議追蹤和報告系統,以及審計師績效評價和報酬體系等方法完成。
背景:什么是全面質量管理?
全面質量管理的含義。全面質量管理(簡稱TQC)是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的菲根鮑姆首先提出來的。所謂全面質量管理,就是運用系統的觀點和方法,把企業各部門、各環節的質量管理活動都納入統一的質量管理系統,形成一個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
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原理與其他概念的基本差別在于,它強調為了取得真正的經濟效益,管理必須始于識別顧客的質量要求,終于顧客對他手中的產品感到滿意。全面質量管理就是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而指導人、機器、信息的協調活動。
質量管理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20世紀初到40年代,屬于質量的事后檢查階段。這一階段就是當產品生產出來以后,對產品進行質量檢查。它只起對出廠產品質量把關作用,而起不到預防作用。
第二個階段:20世紀40年代到50年代,進入數理統計階段。通過大量的數據分析,找到影響產品質量的許多內在規律,從而對生產等過程加強管理,促進了質量的提高。這個階段只注意了直接構成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質方面,但仍忽視其他組織管理工作。
第三個階段: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形成了全面、全過程質量管理,把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和數理統計方法緊緊結合起來。全面質量管理以預防為主,把質量管理貫穿于設計、制造、輔助生產、用戶服務的全過程中。
全面質量管理包括三個方面:
(1)管理的對象是全面的,這是就橫向而言。
(2)管理的范圍是全面的,這是就縱向而言。
(3)參加管理的人員是全面的。
全面質量管理強調對于過程的全面管理,預防為主。
了解了什么是全面質量管理后,再回顧一下這個知識點:
內部審計中要求質量保證方案具備的三要素:監督、內部復核、外部復核。
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基本要素
(1)審計質量的重要性:
保證工作質量一致性的原則、政策、程序。審計從計劃開始在各個階段都應該建立質量控制。
各個階段是指從計劃開始,到后續跟進審計結果。
(2)事前審計質量復核:
做正確的工作。效果
審計工作需要審計資源,審計資源是有限的,存在機會成本。在開展審計活動時,審計人員應該明確開展該項審計工作是否明智,是不是滿足需要,是否有助于建立審計人員能力,是否具有收益,如何判別。審計過程本身。
將工作做正確。效率
對資源高效運用,高成效。目標是否明確,客戶是否需要,是否恰當,人物范圍是否滿足審計目標,審計結果溝通情況。審計過程內部。
實現預期結果,質量前后一致。
注意點:
1.證據是否充分,是否支持發現
2.結果是否滿足高層經理需要,滿足客戶需要,前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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