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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如何做好審前調查

發表時間:2014/4/12 17:00:00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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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如何做好審前調查
    審計是由專職機構或人員接受委托或授權,對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時期的全部或一部分經濟活動的有關資料,按照法規和一定的標準進行審核、檢查、收集和整理證據,以判明有關資料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和經濟活動的合規性、效益性,并出具審計報告的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評價、鑒證活動。(目的在于確定解除被審計單位的委托經濟責任,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控制)。審計作為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評價、鑒定活動,是一個很復雜的過程,從橫向來說,涉及到好多的部門、行業和人員;從縱向來說,涉及到過去一段時期的經濟活動及未來一段時期的經濟活動。想要提高一個審計項目的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做好審前調查,古人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審前調查是審計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直接影響審計實施階段工作質量的好壞。所以必須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前,根據審計項目的規模和性質,安排適當的人員和時間,把審計前調查工作做細、做好。結合多年的調前查實踐與審計署六號令要求,談點個人看法。
  一、調查人員及調查時間的適當性
  所謂適當的人員,要根據審計項目的性質和規模,對于審計范圍大、復雜的行業審計項目,要安排數量多的人員,分為不同的審計組分組調查;對于單個的審計項目,由具體承辦項目的審計小組進行審前調查。同時,根據審計項目的復雜程度,安排適當的調查時間,以便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保證調查質量。
  二、審前調查內容的明晰性
  一是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情況(實有人數、在編人員、臨時人員等);
  二是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
  三是職責范圍或者經營范圍;
  四是財務會計機構及其工作情況;
  五是相關的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
  六是重大會計政策選用及變動情況;
  七是以往接受審計情況;
  八是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三、注意收集資料的全面性
  在審前調查中,需要及時收集相關內容,主要是:
  一是與審計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是銀行帳戶、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會計資料;
  三是重要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
  四是審計檔案資料;
  五是電子數據、數據結構文檔;
  六是其他需要收集的資料;
  四、注意調查方式的靈活性
  一是直接方式:主要是直接到被審計單位調查了解情況,詢問單位領導、財會人員;也可以對被審計單位的報表進行試審,看科目余額的數額、年度變化,確定審計的重點科目;通過查閱相關的經濟活動資料,管理制度、業務流程,找出內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以確定審計重點;又可通過發放審前調查表或召開座談會,以掌握第一手資料。 
  二是間接方式:走訪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監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稅務工商部門等其他相關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執法執紀情況;也可通過朋友、同學等熟人側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一些情況;當然對于非首次審計的單位,可參閱以前的審計檔案,主要是看被審計單位對以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切不可被以前的審計思路束縛住。
  三是充分發揮審計公示的作用:審計公示制度,就是審計機關對審計管轄范圍內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程序、內容、結果、舉報方式等向社會公眾進行公開,既公開審計活動的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舉報,又公開審計處理、處罰意見的制度。采取的審計公示分為審計地點公示和審計結果公示。審計地點公示,就是指審計組在進駐被審計單位審計時的公示。對于一些審計項目,為解決被審計單位不配合調查的問題,可先發審計通知書,再審計前調查。在送達審計通知書時,可采取審計地點公示的方式。公示的內容包括:一是審計依據、審計單位(項目)名稱、審計內容和范圍; 二是審計組長及審計成員;三是審計人員審計工作紀律(審計“八不準”); 四是舉報及廉政監督電話。當然在利用審計公示進行審前調查時,審計人員一定注意保密,以保護舉報人的權益。 
  五、注意重大審計線索的保密性
  對于審前調查中發現的重大審計線索,切不可廣泛談論,注意調查的方式、方法,適可而止,以免打草驚蛇,防止被審計單位做手腳。
  六、充分利用審計職業判斷的敏銳性
  審計職業判斷來源于審計實踐,是審計人員長期從事審計實踐積累的結果。審計客體的千差萬別性長期以來挑戰著審計人員對不同領域知識與信息的持續獲取能力。由于審前調查的內容較多,涉及的單位、人員也較多,就需要審計人員透過事物的表面現象,抓住主要矛盾;從全局著眼,善于總體把握;敏銳地捕捉到與審計目的相關的信息,并及時匯總,作為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內容與重點。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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