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15 17: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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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審質量控制的內容結構與方法體系
一、內部
審計質量控制的內容結構
(一)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組織機制
進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必須有健全的組織機制作保證,其主要體現在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機構和制定一系列有效的質量控制制度。首先,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機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機構即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進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必須有一個健全有效的組織機構,該機構是內部審計機構中的一個職能部門,如果企業規模較小或內部審計業務較少,在內部審計機構中可以設置專門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人員。設置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機構必須是健全的與有效的,即該機構與內部審計的其他分支機構既是緊密相連的,也是相互制約的,所設置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人員是稱職的,在實際工作中能真正履行質量控制的
職責,完成質量控制的任務。其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崗位責任任制。只有將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職責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人員,才能使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得到保證。因為這樣可以使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每一項工作都有人負責,每一負責該類工作的人員都有其所從事和負責的工作或事情,不至于形成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真空地帶,真正使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得到良好的效果。
(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監督機制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有了健全的組織機制,還不能完全實現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取得滿意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效果,這時,還必須建立健全一套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監督機制。該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一個整體,也應建立健全其內部控制制度,以控制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生差錯和弊端,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健全的內部審計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現在很多方面,其主要有:(1)內部業務的職務分離制度。即對于內部審計工作中的各項不能由同一人員辦理的不相容職務分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來辦理,并形成一套控制制度。(2)內部牽制制度。即使內部審計工作中各項業務形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控制關系,每一業務環節一旦出現工作差錯或弊端可以通過其他環節來予以發現和糾正。(3)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控制制度。即制定一套完善的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制度,通過各種途徑,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與其所擔當工作職責相適應的素質,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4)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即在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會計核算體系和制度,以加強內部審計機構內部的會計監督和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內部審計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要求內部審計機構既要對內部審計的各項業務或工作進行自我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也要接受來自其他各個方面的對內部審計業務的監督和檢查,以便更全面、徹底地發現和糾正內部審計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健全的內部審計業務監督檢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內部審計人員自查與互查制度。(2)內部審計項目小組檢查制度。(3)內部審計機構內部檢查制度。(4)內部審計業務程序檢查制度。(5)接受被審計單位監督的制度。
3、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質量的考評制度。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機構對各內部審計項目或業務進行質量考核,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這就要求:首先,建立健全一套考核內部審計質量的指標體系,以便全面正確地考核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其次,制定內部審計質量考核的具體操作過程,即對何種審計項目在什么時候考核,由誰進行具體考核,怎樣進行考核等。最后,對考核結果進行綜合、整理,以便得出正確結論。
4、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的獎懲制度。在對內部審計整體質量考核的基礎上,應根據考核結果對內部審計質量優良的審計項目組及其有關人員進行獎勵,對內部審計質量低下的項目組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以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不斷提高。
(三)內部審計業務過程控制的主要內容
內部審計業務過程就是進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過程。內部審計業務過程控制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內部審計準備過程的控制。主要應確定內部審計項目必須有依據、確定內部審計項目應通過有關批準手續、組成合適的內部審計工作小組、需編制全面細致的內部審計實施方案和下達審計通知書。二是內部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主要是與被審計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座談,以了解與內部審計工作有關的問題和情況,重視對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檢查與評價,以便確定下一步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重視對內部審計取證工作的控制。三是內部審計結束過程的控制。主要是應對在實施階段取得的審計證據進行綜合、整理,以去粗取精,去偽求真,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與可靠,寫出真實、合理、恰當的內部審計報告,根據審定的內部審計報告做出內部審計結論與決定,審計決定須合理、合法、可行,做好后續審計工作。
二、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方法體系
實施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必須采取專門的技術方法。這類方法包括很多種,這里介紹幾種主要的方法。
(一)審計質量程序控制
審計質量程序控制是指對內部審計業務過程進行質量控制,促使各項內部審計活動都按照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操作,并對發生的質量偏差及時糾正。這種方法的實施體現在四個階段:
1、制定計劃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現狀進行調查,找出所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造成的原因,以便在此基礎上制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措施和實施計劃。
2、執行計劃階段。在這一階段,需要落實第一階段所制定的計劃。落實計劃要有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作保證,由其嚴格按照所制定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措施與實施計劃進行。
3、檢查計劃執行階段。在這一階段,需要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了解其有無未執行或未很好執行計劃的問題或情況,并找出所造成問題的原因;如果執行了預定的計劃,要檢查是否達到了的預期的目標;若存在差距,應找出原因,以便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
4、處理問題階段。在這一階段,應根據以前幾個階段所發現或存在的問題及其造成的原因,提出處理問題以及消除問題原因的措施,并保證措施的落實或執行。當然,對以前幾個階段所存在的經驗,也應予以推廣。
(二)審計質量關鍵點控制
所謂關鍵點是指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具有重大影響的內部審計業務活動,關鍵點控制是指對列作關鍵點的審計業務環節或活動采取各種必要的手段和措施進行重點控制和管理。關鍵點質量控制的操作一般按下列步驟進行:
1、找出審計業務中的關鍵點。不同的審計業務或項目,其關鍵點是不同的,審計準備階段的關鍵點主要是審計內容和范圍,審計人員的素質兩個方面。審計實施階段的關鍵點可以按審計內容的性質不同確定,也可以按審計活動的性質不同確定。審計結束階段的關鍵點主要是審計工作底稿與審計證據的整理、分析與綜合,審計報告的編寫與出具等。盡管不同的審計業務或項目具有不同的關鍵點,但是,關鍵點在不同的審計業務或項目中也有其共同的特點和表現。判斷是否為關鍵點的標準有二:一是看其是否會對整個審計業務或項目的質量產生較大的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直接影響,即對關鍵點本身的質量產生的影響,也可能是間接影響,即關鍵點對相關審計業務環節的質量的影響。二是看其是否容易產生質量問題。容易產生審計質量問題的業務環節或項目便是關鍵點,這種關鍵點可能是一個較小的審計業務范圍,也可能是一個較大的業務范圍。
2、落實控制責任。找出關鍵點后,應根據其所處具體環節和特點,以及審計計劃和工作分工情況,將其落實到具體的審計人員。每個質量控制關鍵點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每個審計人員對自己所負責控制的關鍵點應心中有數。
3、制定質量控制措施。審計質量控制部門對每個質量關鍵點應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關鍵點的責任人員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其審計質量。在制定措施時,應充分分析關鍵點容易發生的質量問題以及所造成的相關影響,分析容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
4、檢查關鍵點的審計質量。審計工作完成以后,審計質量控制部門應對關鍵點的質量及控制情況進行檢查,以了解關鍵點責任人員是否真正履行了控制關鍵點的責任,是否達到了預想的效果,以便總結經驗,為以后的關鍵點質量控制工作所借鑒。
(三)審計質量檢查控制
審計質量檢查是指對已完成的或正在進行中的審計業務或項目進行檢查,以了解審計質量情況,促進審計質量不斷提高。
按審計質量檢查的過程分析,有事中檢查、事后檢查兩種。事中檢查是由審計質量主管部門的領導或指定的人員對審計業務過程中業務已完成的業務進行跟蹤質量檢查。如果審計業務規模較大,也可以組成審計檢查小組。無論是檢查人員,還是檢查小組,都應獨立于審計業務之外。審計檢查人員或小組應檢查與評價業已完成的審計活動是否達到審計準則的要求,正在進行的審計活動是否符合審計計劃和其實施方案的要求,審計人員所查證的問題是否按照會計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所作出。事后檢查是指由審計質量控制部門在審計結論做出以前,對審計小組已完成的所有審計業務進行全面的質量把關的一種檢查活動或方法。事后檢查比事中檢查的業務量要大,而且較事中檢查不易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但這種檢查較為集中,便于領導和管理。
按審計質量檢查的主體分析,有自查和互查兩種。自查是指由內部審計結構和人員對自己所完成的或正在進行的審計業務予以檢查,以檢驗審計質量的活動或方法。自查便于操作,但是,因受原審查的局限,使審計質量檢查難于深入。為此,審計質量控制部門應對自查工作的操作步驟和質量提出具體要求,并規定自查人員的責任,以防止自查工作流于形式。互查是由不同的審計質量檢查主體相互檢查審計質量的一種活動或方法。它又包括三種類型:一是由同一個審計小組擔負不同審計任務的人員相互之間對對方的審計業務進行檢查的一種形式;二是內部審計機構內部不同職能部門檢查內部審計質量情況的一種形式;三是由本部門或本系統的內部審計機構之間進行的相互檢查。互查比自查,能夠使檢查工作深入下去,收到較理想的檢查結果。但是,這種檢查形式,由于檢查主體有時在一定程度上互不熟悉所檢查的審計業務活動,所以,檢查工作效率則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審計質量考評控制
內部審計效果是內部審計工作所取得的結果,是內部審計工作中所發生的審計投入和審計產出的一種對比關系,對內部審計效果必須進行考核和評價。科學考核和評價內部審計工作效果是進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內容。因為通過內部審計效果的考核和評價,可以從總體上了解內部審計工作的最終結果,才能了解過去、分析現在、預測未來,也才能總結和掌握有用的內部審計信息,發揮內部審計提供信息的參謀作用。所有這些,都可以促使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改善管理,深化工作,最終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要科學考評內部審計質量,應建立健全一個考評內部審計質量的指標體系。該體系是由很多具體指標所構成的,包括定量、定性兩方面指標。定量指標主要包括審計覆蓋率、審計計劃完成率、被審計單位違法違紀問題重復發生率和審計處理落實率等。定性指標一般包括審計人員的素質能否勝任審計監控工作,審計機構內部管理與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審計機構和人員是否及時、正確處理已查證的各種問題等。考評審計工作質量時,須將各類各項指標有機地結合起來,作一整體予以運用,以得出正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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