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 A-10 在適當的時候編制建議書
Develop recommendations when appropriate
10.1 在適當的時候,內部審計師應該根據業務發現和結論編制建議書,目的是促進審計業務客戶采取措施糾正存在的問題或改善經營狀況。建議的基礎是內部審計師的發現和結論,通常提議審計業務客戶采取行動糾正存在的問題或改進流程。作為對管理層實現預期目標的一項指導,建議可以提出糾正或改進業績的方法。建議可以是概括的,也可以是具體的。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內部審計師可能推薦一系列實施行動并提出具體建議以實現目標。在另一些情形下,內部審計師可能會建議開展進一步調查或研究。具體地說,編制建議書主要是為了:
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審計業務客戶完善和提高;
提出有必要采取的糾正性措施;
提出需要管理層實施進一步調查或后續工作的相關事宜;
為管理層實現預期目標提供指導性意見。
10.1.1 建議書包括內部審計師為管理層實現預期目標所提出的指導性建議。建議書包括內部審計師為管理層實現預期目標所提出的指導性建議。具體建議類型可包括:
現有系統無須改變;
現有內部控制系統需要修改;
當增加控制措施的做法不可能或不可行時,建議增加保險方面的支出;
影響風險的某項報酬率需要調整,等等。
10.1.2 審計業務客戶的管理部門不會總是同意審計師提出的建議,或者執行審計師提出的建議。根據《實務公告》,高級管理層就重要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應采取的適當改進措施做出決定。高級管理層可能會在考慮成本費用和其他原因后,決定不采取報告中提出的改進措施,并承擔由此引起的風險。首席審計執行官應將高級管理層對所有重要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做的決定通知董事會。
10.2 提出建議所面臨的一大難題是:這樣做可能會侵犯到屬于管理職能的管理轄范圍,而非內部審計的活動范圍。事實上,內部審計師不應承擔屬于管理職能應該承擔的責任,因為這樣一來會威脅到審計師實施的業務活動。同時,審計師在實施咨詢業務時,也應該注意這一點。
一旦提供咨詢服務的審計師感覺到需要對依據建議所采取的活動負有一定責任時,就說明該審計師在今后的確認業務中,其客觀性受到質疑。內部審計師在得出結論和為管理層提供建議時,應該保持客觀性。任何在業務實施前就存在或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有損獨立性的事項,都應該及時揭示出來,使管理部門了解。
10.3 內部審計師提出的建議只是意見,而不是命令,并且審計師不應該提出必須執行的唯一行動建議,因為:
在看待依據建議采取行動可能取得的結果方面,管理人員的視野要比審計師的視野廣;
在業務結束之前,與管理人員共同探討建議是個好主意;
與管理人員共同探討采取的糾正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見可以改善雙方關系;
如果業務報告中說明業務建議是在與管理人員討論后提出的,會維護管理人員的尊嚴,促進建議的實施。
內部審計師應該考慮建議采取糾正措施所付出的成本與給組織帶來利益之間的關系。有些行動必須得到執行,而且不計成本,因為這樣可以避免組織違反法律或制度規定,但是,有些行動的執行與否就需要考慮在成本與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典型試題】
下列哪項對審計意見的敘述最恰當?
a.重大審計發現的匯總。
b.內部審計師對被審查情況的職業判斷。
c.審計報告中必須包括的結論。
d.對糾正措施的建議。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a.不正確。審計意見是在匯總重大審計發現后,依據重大審計發現得出的專業判斷。
b.正確。(審計)結論和意見是內部審計師對發現和建議影響被檢查活動的情況所作出的評估。對被審查情況的職業判斷是對審計意見的最好描述。
c.不正確。審計意見不僅僅包括審計報告中必須包括的結論。
d.不正確。這是審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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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