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15 17: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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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并不是我國
證券市場特有的現象,如近期意大利的大型企業帕瑪拉特的造假事件,再遠一點的美國安然公司的造假事件,其影響面及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害全都比我國上市公司銀廣夏的造假事件有過之而無不及。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屢禁不止的會計造假問題,我們還可以以我國證券市場的建設仍然十分地不完善來解釋。但美國也出現了像安然這樣令世人震驚的會計造假事件,就不得不從審計制度上去尋找原因了。
對于審計制度上的缺失,中外學者一直都在探討不同的解決方案。如有美國學者認為,可以通過上市公司向保險公司購買審計責任保險的辦法來解決審計制度上的缺陷。上市公司向保險公司購買此類保險,由保險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進行審計,一旦出現會計報表造假事件,保險公司將負賠償投資者損失的責任。而我國也有學者提出成立某種中立機構,由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向該中立機構繳交審計費用,再由該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顯而易見,這些方案都是針對目前審計制度本身的缺陷所提出的,無非是想從源頭上將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直接利益關系割裂開來,使會計師事務所不用為了飯碗而被迫屈從于上市公司的不法企圖。當然,制度的變遷絕非一朝一夕所能實現。在現有制度下,加強監管依然是提高上市公司報表質量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近幾年管理層在這方面也的確做了許多有益的工作,使上市公司的報表質量有了很大的改觀,也使上市公司報表的水分大為減少。但要想從根本上杜絕上市公司會計造假事件的發生,還要從加強審計制度的監管。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