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的】
風險管理中級考試基于國內外監管標準的權威框架/體系,緊密結合國內銀行業務和風險管理的發展,定位于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的培養和選拔,注重技術含量,特別是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別風險、表外風險、業務綜合化經營、壓力測試、全面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考試內容】
一、風險管理基礎
(一)掌握風險與收益、損失的關系,全面掌握商業銀行風險的主要類別以及系統性金融風險;
(二)掌握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模式、策略和作用;
(三)熟練掌握概率及概率分布、收益和風險的度量以及風險分散的數理原理。
二、風險管理體系
(一)掌握董事會及其風險管理委員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風險管理部門在風險治理架構中的職責;
(二)理解并掌握風險文化、偏好和限額管理;
(三)掌握風險管理政策和流程;
(四)熟悉風險數據加總與IT系統建設;
(五)熟悉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內容及作用。
三、資本管理
(一) 掌握資本定義、功能以及資本管理和風險管理的關系;
(二)熟悉資本分類、監管資本構成以及資本扣除項;
(三)熟練掌握資本充足率計算和監管要求、資本充足率影響因素和管理策略、儲備資本要求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
(四)熟練掌握杠桿率要求的提出背景、杠桿率指標的計算、杠桿率指標的優點以及系統重要性銀行杠桿率緩沖要求。
四、信用風險管理
(一)掌握單一法人客戶、集團法人客戶、個人客戶和貸款組合的信用風險識別要點;
(二)熟悉信用風險評估和計量的發展歷程、基于內部評級的方法以及信用風險組合的計量;
(三)掌握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和報告的方法及內容;
(四)掌握信用風險限額管理、關鍵業務環節的信用風險控制和緩釋方法;
(五)熟練掌握信用風險資本計量的權重法、內部評級法;
(六)熟悉集中度風險的特征、授信集中度管理主要框架;
(七)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分類、發展現狀、意義以及資產證券化業務風險管理框架;
(八)熟練掌握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與不良資產處置方法。
五、市場風險管理
(一)掌握市場風險的特征與分類、交易賬簿和銀行賬簿劃分以及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二)掌握金融工具估值、久期、收益率曲線以及市場風險計量方法;
(三)掌握市場風險限額管理、監測報告和控制方法;
(四)熟練掌握市場風險資本計量的標準法、內部模型法以及巴塞爾協議Ⅲ市場風險新規;
(五)熟悉銀行賬簿利率風險監管要求、計量方法和風險管理措施;
(六)熟悉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計量范圍、計量方法和風險管理措施。
六、操作風險管理
(一)掌握操作風險的特征、分類以及操作風險識別方法;
(二) 掌握操作風險與控制自我評估以及操作風險評估流程;
(三)掌握關鍵風險指標、損失數據收集和操作風險報告;
(四)掌握操作風險控制與緩釋方法;
(五)熟悉并掌握操作風險資本計量的基本指標法、標準法、新標準法,了解操作風險資本計量的高級計量法;
(六)了解外包的原則,熟悉外包風險管理的主要框架;
(七)熟悉信息科技風險的特征以及信息科技風險管理主要框架;
(八)熟悉并掌握洗錢和反洗錢相關內容、反洗錢監管體系,熟練掌握商業銀行反洗錢管理體系以及反洗錢工作重點。
七、流動性風險管理
(一)掌握流動性風險產生的內生因素、外生因素與多種風險的轉換;
(二)熟練掌握短期流動性風險計量、現金流分析、中長期結構性分析和市場流動性分析等流動性風險評估與計量方法;
(三)掌握流動性風險限額監測、市場流動性風險監測以及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與報告體系;
(四)掌握作為流動性風險控制工具的資產管理和負債管理,熟悉流動性風險控制在國內的實踐;
(五)掌握流動性風險應急機制的作用、關鍵要素以及流動性應急計劃。
八、國別風險管理
(一)熟悉國別風險的類型以及國別風險的識別方法;
(二)熟練掌握國別風險的計量與評估、國別風險等級分類以及國別風險敞口計量;
(三)掌握國別風險的日常監測、IT系統建設以及國別風險報告體系;
(四)掌握國別風險限額和集中度管理、國別風險緩釋方法和工具以及國別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九、聲譽風險與戰略風險管理
(一)熟悉聲譽風險識別、評估、監測、報告、控制和緩釋的全流程管理;
(二)熟悉戰略風險識別、評估、監測、報告、控制和緩釋的全流程管理。
十、其他風險管理
(一)熟悉交叉性金融風險的特征、傳染路徑以及風險管理措施;
(二)熟悉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的識別、評估以及風險管理措施;
(三)熟悉新產品(業務)風險的特征、主要類別以及風險管理措施;
(四)熟悉行為風險的特征、監管現狀以及風險管理措施。
十一、壓力測試
(一)熟悉壓力測試的作用、分類、流程、承壓指標及傳導路徑;
(二)掌握壓力情景設計涵蓋的風險類型和風險因子、風險因子的變化幅度、壓力情景的內在一致性以及壓力情景的預測期間;
(三)熟練掌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方法;
(四)掌握壓力測試報告內容及結果應用。
十二、風險評估與資本評估
(一)熟悉國際和國內監管部門關于風險評估與資本評估的總體要求;
(二)熟悉風險評估的最佳實踐和具體要求;
(三)掌握資本規劃的主要內容、頻率以及監管要求;
(四)掌握內部資本充足評估報告的內容、作用以及監管要求;
(五)掌握恢復與處置計劃的作用以及監管要求。
十三、銀行監管與市場約束
(一)理解銀行監管的必要性,熟悉銀行監管的目標、理念、原則和標準,熟悉銀行監管法律法規體系,掌握風險為本銀行監管模式以及四種類型的銀行監管方式;
(二) 熟悉市場約束機制、信息披露機制以及外部審計功能。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19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教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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