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專業術語
1.經濟增長:指一個特定時期內一國(或地區)經濟產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長。
2.國內生產總值(GDP):指一國(或地區)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即指在一國的領土范圍內,本國居民和外國居民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以市場價格表示的產品和勞務總值。
3.失業率:指勞動力人口中失業人數所占的百分比,勞動力人口指年齡在16歲以上的具有勞動能力的人的全體。
4.國際收支平衡:指國際收支差額處于一個相對合理的范圍內,既無巨額的國際收支赤字,又無巨額的國際收支盈余。
5.經濟周期:指經濟處于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周期性出現的經濟擴張與經濟緊縮交替更迭、循環往復的一種現象。
6.經濟結構:指從不同角度考察的國民經濟構成,一般包括產業結構、地區結構、城鄉結構、產品結構、所有制結構、分配結構、技術結構、消費投資結構等。
7.金融市場:指金融交易的場所,具有貨幣資金融通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功能、風險分散與風險管理功能、經濟調節功能和定價功能。
8.貨幣市場:指以短期金融工具為媒介進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短期資金融通市場。
9.資本市場:指以長阿奇金融工具為媒介進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資金融通市場,主要包括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
10.發行市場:指債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初次發行,供投資者認購的市場。
11.流通市場:指對已上市的金融工具(如債券、股票等)進行買賣轉讓的市場。
12.現貨市場:指當日成交,當日、次日或隔日等幾日內進行交割(即一方支付款項、另一方交付債券等金融工具)的市場。
13.期貨市場:指將款項和證券等金融工具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約定時間(如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或半年等,一般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之內)進行的市場。
14.場內交易市場:指有固定場所、有組織、有制度的金融交易市場,如股票交易所。
15.場外交易市場:指沒有固定交易場所的市場,交易者通過經紀人或交易商的電話、網絡洽談成交。
16.金融工具:指用來證明融資雙方權利義務的條約。
17.債券:指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債券債務憑證,上面載明債券發行機構、面額、期限、利率等事項。
18.股票: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
19.貨幣政策:指是中央銀行為實現特定經濟目標而采用的控制和調節貨幣、信用及利率等方針和措施的總稱,是國家調節和控制宏觀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
20.公開市場業務: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賣出或買進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以改變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可用資金,進而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種政策措施。
21.存款準備金:指商業銀行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包括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和繳存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兩部分。
22.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中央銀行資產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23.再貼現:是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中央銀行轉讓的票據行為。
24.市場利率:指歲市場規律自由變動的利率,是在借貸市場上油借貸雙方通過競爭形成的。
25.官方利率:指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或中央銀行確定的利率,也叫法定利率,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政策工具。
26.公定利率:指非政府的民間金融組織,如銀行協會等所確定的利率。
27.名義利率:指以名義貨幣表示的利率。
28.實際利率:指扣除通貨膨脹影響以后的利率。
29.固定利率:指在整個借款期間,不隨借貸資金的供求狀況而波動的利率。
30.浮動利率:指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定期調整的利率。
31.即期利率:指無息債券當前的到期收益率。
32.遠期利率:指從未來的某個時點開始到更遠的時點的利率。
33.匯率:指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兌換價格。
34.窗口指導:指中央銀行利用自己的地位與聲望,使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向金融機構通報金融形勢,說明中央銀行意圖,勸其采取某些相應措施,貫徹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
35.存款業務:指存款人基于對銀行的信任而將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
36.個人存款業務:指居民個人將閑置不用的貨幣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
37.活期存款:指不規定存款期限,客戶可以隨時存取的存款。
38.定期存款:指個人事先約定償還期的存款,其利率視期限長短而定。
39.單位活期存款:指單位類客戶在商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班里不規定存期、可隨時轉賬、存取的存款類型。
40.基本存款賬戶:指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41.一般存款賬戶: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42.專用存款賬戶:指存款人對其特定用途的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43.臨時存款賬戶:指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44.同業拆解: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絡進行的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
45.金融債券:指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上發行的、按約定換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46.個人貸款業務:指以自然人為借款人的貸款。
47.個人住房貸款: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建造和大修理各類型住房的貸款。
48.信用證: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開證銀行依照客戶(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情況下,憑規定的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進行付款,或承兌;或授權另一家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49.出口押匯:指銀行憑借獲得貨運單據質押權利有追索權地對信用證下或出口托收項下票據進行融資的行為。
50.進口押匯:指銀行應進口申請人的要求,與其達成進口項下單據及貨物的所有權歸銀行所有的協議后,銀行以信托收據的方式向其釋放單據并先行對外付款的行為。
51.保理:指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出口方為了規避收款風險而采用的一種請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擔風險的做法。
52.福費廷: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
53.國債:指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54.中央銀行票據:指中國人民銀行面向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發行的、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內的中短期債券。
55.金融債券: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換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56.遠期: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賣定數量的資產,包括利率遠期合約和遠期外匯合約。
57.期貨: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
58.互換:指交易雙方基于自己的比較利益,對各自的現金流量進行交換,一般分為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
59.期權:指期權的買方支付給賣方一筆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可于期權的存續期內或到期日當天,以執行價格與期權賣方進行約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的交易。
60.匯票:指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61.本票:指是銀行簽發的,承諾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62.支票: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出票人支票賬戶所在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63.托收: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賬戶所在銀行(托收行)提交憑以收取款項的金融票據或商業票據,要求托收行通過其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
64.信用卡:指由商業銀行或非銀行發卡機構向其客戶提供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65.網上銀行:指銀行通過互聯網及其相關技術向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
66.電話銀行:指銀行通過電話自動語音及人工服務應答方式為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67.手機銀行:指銀行利用移動網絡和移動技術,通過移動網絡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
68.自助終端:指利用銀行提供的機具設備,由客戶自助操作,獲取銀行提供的存取款、轉賬、賬戶查詢等金融服務。
69.會計資本:指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所有者權益。
70.監管資本:指銀行監管當局為了滿足監管要求、促進銀行審慎經營、維持金融體系穩定而規定的銀行必須持有的資本。
71.經濟資本:指銀行內部管理人員根據銀行所承擔的風險計算的、銀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資本量。
72.信用風險: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73.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
74.操作風險: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
75.流動性風險:指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從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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