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資產業務
第三節其他投資業務
考點1 表外資產業務
(一)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后.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
(二)保函及備用信用證
1.銀行保函業務
(1)定義。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銀行將憑受益人提交的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書面索賠履行擔保支付或賠償責任。
(2)分類。
融資類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授信額度保函、有價證券保付保函、融資租賃保函、延期付款保函。
非融資類保函主要包括: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關稅保函、即期付款保函、經營租賃保函。
2.備用信用證業務
備用信用證是開證行應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而開具的一種特殊信用證.以保證在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義務或破產的情況下.由開證行向受益人及時支付本利。備用信用證分為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和不可撤銷的備用信用證。
(三)承諾業務及信貸證明
1.承諾業務
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承諾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貸款承諾分為項目貸款承諾、客戶授信額度和票據發行便利及信貸證明。
項目貸款承諾主要是為客戶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表明銀行同意貸款支持項目建設的文件。
客戶授信額度是銀行確定的在一定期限內對某客戶提供短期授信支持的量化控制指標.銀行一般要與客戶簽訂授信協議。
票據發行便利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周轉性票據發行融資的承諾。承諾包銷的銀行依照協議負責承購借款人未能按期售出的全部票據,或承擔提供備用信貸的責任.從而保障了票據發行人獲得資金的連續性。
2.信貸證明業務
信貸證明實質屬于承諾業務的一個種類。開立信貸證明是應投標人和招標人或項目業主的要求.在項目投標人資格預審階段開出的用以證明投標人在中標后可在承諾行獲得針對該項目的一定額度信貸支持的授信文件。信貸證明根據銀行承諾性質的不同。分為有條件的信貸證明和無條件的信貸證明兩類。
考點2 現金資產業務
現金資產是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現金以及與現金等同的可隨時用于支付的銀行資產。
我國商業銀行的現金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和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
備考提示
庫存現金是指商業銀行保存在金庫中的現鈔和硬幣。存放同業的存款屬于活期存款性質,可以隨時支用,因而屬于銀行現金資產的一部分。
考點3 外匯交易業務
作為中間業務的交易業務.是指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風險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
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的資金交易活動。
1.外匯交易業務
(1)即期外匯交易。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為現匯交易或外匯現貨交易.是指在交易日后的第二個營業日或成交當日辦理實際貨幣交割的外匯交易。
(2)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其最大的優點在于能夠對沖匯率在未來上升或者下降的風險.因而可以用來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遠期外匯交易除了可按固定交割日交割外。也可由交易的某一方選擇在一定期限內的任何一天交割(擇期交易)。
2.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
備考提示
外匯交易既包括各種外國貨幣之間的交易,也包括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買賣。外匯交易既可滿足企業貿易往來的結匯、售匯需求,也可供市場參與者進行投資或投機的交易活動。
投資者一般在預期價格上升時購入看漲期權,而賣出者預期價格會下跌。投資者一般在預期價格下跌時購入看跌期權,而賣出者預期價格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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