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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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政府的一種強制性行政管理行為。
2、概念:是一國政府對本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實現有效管理而確立實行的各種管制制度并設立相應的機構及規范其活動的總稱。
3、分類:我國貿易管制——按管制對象分為貨物進出口貿易管制、技術進出口貿易管制和國際服務貿易管制。
貿易管制目的
經濟
外交
職能行使
貿易管制特點
是一國對外政策的體現
因時間、形勢而變化
進口管制為主
海關監管是實現貿易管制的重要手段——海關執行貿易管制的三大重點:
“單”——包括報關單在內各類報關單據;
“證”——即各類許可證件;
“貨”——實際進出口貨物。
報關是海關確認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先決條件。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法律體系:
l憲法、法律——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國家主席頒布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l行政法規——國務院規范性文件的總和;
l行政規章——國務院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總和;
l國際條約
二、我國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
是我國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的主體。其管理范圍包括:禁止進出口貨物和技術、限制進出口貨物和技術、自由進出口的技術以及自由進口中部分實行自動許可管理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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