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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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查驗,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配合工作:
(1)按照海關要求搬移貨物,開拆包裝以及重新封裝貨物
(2) 預先了解和熟悉所申報貨物的情況,如實回答查驗人員的詢問以及提供必要的資料
(3) 協助海關提取需要作進一步檢驗、化驗或鑒定的貨樣,收取海關出具的取樣清單
(4) 查驗結束后,認真閱讀查驗人員填寫的“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單”,注意以下情況的記錄是否符合實際:
A.開箱的具體情況
B.貨物殘損情況及造成殘損的原因
C.提取貨樣的情況
D.查驗結論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