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
根據監管對象的不同,海關監管分為運輸工具監管、貨物監管和物品監管三大體系,每個體系都有一整套規范的管理程序與方法
監管是海關最基本的任務,海關的其他任務都是在監管工作的基礎上進行的。除了通過備案、審單、查驗、放行、后續管理等方式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進出境活動實施監管外,海關監管還要執行或監督執行國家其他對外貿易管理制度的實施,如進出口許可制度、外匯管理制度、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從而在政治、經濟、文化道德、公眾健康等方面維護國家利益。
2.征稅
代表國家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是海關的另一項重要任務。“關稅”是指由海關代表國家,按照《海關法》和進出口稅則,對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種稅。“其他稅、費”指海關在貨物進出口環節,按照關稅征收程序征收的有關國內稅、費,目前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等。
關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工具。關稅的征收主體是國家,《海關法》明確將征收關稅的權力授予海關,由海關代表國家行使征收關稅職能。因此,未經法律授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行使征收關稅的權力。
海關征稅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是《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海關通過執行國家制定的關稅政策,對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征收關稅,起到保護國內工農業生產、調整產業結構、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進出口貿易活動的作用。多年來,為了進一步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快速發展,鼓勵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曾幾次對稅率作出重大調整,使我國關稅的平均稅率進一步降低,目前已接近世界發展中國家的平均關稅水平。
3.查緝走私
查緝走私是海關為保證順利完成監管和征稅等任務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查緝走私是指海關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在海關監管場所和海關附近的沿海沿邊規定地區,為發現、制止、打擊、綜合治理走私活動而進行的一種調查和懲處活動。
[Page]
走私是指進出境活動的當事人或相關人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或者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繳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行為,它以逃避監管、偷逃關稅、牟取暴利為目的,擾亂經濟秩序,沖擊民族工業,腐蝕干部群眾,毒化社會風氣,引發違法犯罪,對國家危害極大,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海關法》規定:“國家實行聯合緝私、統一處理、綜合治理的緝私體制。海關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查緝走私工作。”這一規定從法律上明確了海關打擊走私的主導地位以及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協調。海關是打擊走私的主管機關,查緝走私是海關的一項重要任務。海關通過查緝走私,制止和打擊一切非法進出境貨物、物品的行為,維護國家進出口貿易的正常秩序,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國家關稅政策的有效實施,保證國家關稅和其他稅、費的依法征收,保證海關職能作用的發揮。為了嚴厲打擊走私犯罪活動,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定,我國組建了專司打擊走私犯罪的海關緝私警察隊伍,負責對走私犯罪案件的偵察、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工作。
根據我國的緝私體制,除了海關以外,公安、工商、稅務、煙草專賣等部門也有查緝走私的權力,但這些部門查獲的走私案件,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統一處理。各有關行政部門查獲的走私案件,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移送海關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海關偵查走私犯罪公安機構、地方公安機關依據案件管轄分工和法定程序辦理。
4.編制海關統計
海關統計是以實際進出口貨物作為統計和分析的對象,通過搜集、整理、加工處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或經海關核準的其他申報單證,對進出口貨物的品種、數(重)量、價格、國別(地區)、經營單位、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貿易方式、運輸方式、關別等項目分別進行統計和綜合分析,全面、準確地反映對外貿易的運行態勢,及時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實施有效的統計監督,開展國際貿易統計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我國海關的統計制度規定,對于凡能引起我國境內物質資源儲備增加或減少的進出口貨物,均列入海關統計。對于部分不列入海關統計的貨物和物品,則根據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和海關管理的需要,實施單項統計。
海關統計是國家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是國民經濟統計的組成部分,是國家制定對外經濟貿易政策、進行宏觀經濟調控、實施海關嚴密高效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研究我國對外貿易經濟發展和國際經濟貿易關系的重要資料。
1992年1月1日,海關總署以國際通用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編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把稅則與統計目錄的歸類編碼統一起來,規范了進出口商品的命名和歸類,使海關統計進一步向國際慣例靠攏,適應了我國對外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海關的四項基本任務是一個統一的有機聯系的整體。監管工作通過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合法進出,保證國家有關進出口政策、法律、行政法規的貫徹實施,是海關四項基本任務的基礎。征稅工作所需的數據、資料等是在海關監管的基礎上獲取的,征稅與監管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緝私工作則是監管、征稅兩項基本任務的延伸。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