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配合查驗
★配合查驗(范圍、查驗記錄的簽名確認)
(1)負責搬運貨物、開箱、封箱;
(2)回答提問,提供有關單證;
(3)協助海關提取需要作進一步檢驗、化驗或鑒定的貨樣,收取海關開具的取樣清單;
(4)確認查驗結果,在《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單》簽字。
3.貨物損壞及賠償
☆貨物損壞賠償(賠償申請人義務、海關賠償范圍、不予賠償范圍)
(1)海關的賠償范圍
僅限于實施查驗過程中(之前和之后損壞,海關不賠償),由于海關關員的責任造成被查驗貨物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
(2)海關不予賠償的范圍
(三)繳納稅費
☆繳納稅費的形式
1.經海關審核報關單,并查驗貨物無誤后,海關根據申報的貨物計算稅費打印納稅繳款書和收費票據。
2.憑海關簽發的繳稅通知書和收費單據在限定的時間內(收到繳款書后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費,或在網上進行電子支付。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