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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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注冊流程
(一)報關員注冊條件: (1)中國國籍
(2)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3)必須受聘于報關單位
(4)首次注冊,須在一個報關單位連續實習3個月
(5)注冊期滿(2年)后,2年內沒有注冊的,須經海關業務崗位考核合格(不是報關員考試)。
(二)注冊程序 1、受理程序:申請(直屬海關)----審核(隸屬海關)----頒發證書。
2、注冊資料:注冊申請書、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勞動用工合同、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
首次申請報關員注冊的,應提供實習證明材料。
有效期滿后,連續2年沒有注冊,應提供海關考核合格材料。
臺港澳人員需提供“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3、10日內頒發報關員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作出決定
4、注冊有效期2年
(三)注冊的變更、延續 1、注冊變更
變更是指:
報關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報關單名稱、海關編碼。如報關員更換報關單位,不屬變更范圍。20日內,以注冊地海關辦理變更,10日內發新證。
2、注冊延續
2年注冊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申請(申請材料類注冊申請材料P33),條件符合的,延續2年,海關應在屆滿前作出決定,否則應視為準予延續。
當場作出決定并換證的,不再制作2書(受理書、準予延續報關注冊決定書)。
如被海關暫停執業期間屆滿的,有屆滿前30內申請暫緩辦理報關注冊延續,在暫停期滿后30日內提出延期。
(四)注冊的注銷
報關員不再執業的、辭職、解除合同關系、主體不存在(報關單位注銷注冊登記),報關員應申請注銷,否則由報關單位辦理注銷手續。(申請書、報關員證或報刊作廢聲明、報關員資格證。)
(五)其他規定 1、更換單位,注銷原證,重新辦理
2、遺失報關員證,應及時說明情況,并登報作廢。海關在收到說明情況及作廢證明后20日補發。
3、《執業管理辦法》沒有規定的情況,應依《許可法》等程序進行。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