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沒收扣留貨物
(1)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海關經調查后認定侵犯知識產權的,予以沒收,并應當將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有關情況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2)侵權貨物沒收后的處理:
①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
②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將沒收的侵權貨物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
③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于社會公益事業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征后依法拍賣;
④沒收貨物侵權特征無法消除的,海關應當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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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