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物流中心(A型)設立
經營企業的資格條件:
A.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B.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C.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和履行其他法律義務的能力;
D.具有專門存儲貨物的營業場所,擁有營業場所的土地使用權;租賃他人土地、場所經營的,租期不得少于3年;
E.經營特殊許可商品存儲的,應當持有規定的特殊經營許可批件;
F.經營自用型物流中心的企業,年進出口金額(含深加工結轉)東部地區不低于2億美元,中西部地區不低于5000萬美元;
G.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符合會計法規定的會計制度。
申請設立的條件:
A.符合海關對物流中心的監管規劃建設要求;
B.公用型物流中心的倉儲面積,東部地區不低于2萬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于5000平方米;
C.自用型物流中心的倉儲面積(含堆場),東部地區不低于4000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于2000平方米;
D.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提供海關查閱數據的終端設備,并按照海關規定的認證方式和數據標準,通過“電子口岸”平臺與海關聯網,以便海關在統一平臺上與國稅、外匯管理等部門實現數據交換及信息共享;
E.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視頻監控系統等監管、辦公設施;
F.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消防、安全、質檢、環保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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